2013年苍梧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编委办《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桂教电[2013]21号)精神,为做好今年“特岗计划”的教师招聘工作,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成立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 坚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黄杰梅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黎志新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县政府党组成员
罗燕萍 龙圩区委常委
成 员:林武才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金少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木君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岑锦彬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黎有维 县编办副主任
魏树华 县财政局副局长
徐 康 县教育局局长
黄 欣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徐康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各项具体工作。
二、招聘计划
经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编委办批准,今年我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指标30名,具体为:小学语文8名,小学数学8名,小学外语8名,小学信息技术2名,小学音乐2名,小学美术2名。
三、招聘对象
通过自治区教育厅资格审查的人员(以6月26日公布的邓寄然
等171人)。
四、招聘方式、程序及时间安排
1.招聘方式:结构化面试。
2.招聘程序
(1)招聘工作在苍梧县招聘特岗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县委组织部、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编制办共同参与,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应聘者必须在网上通过自治区招聘组织部门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核验证件。通过区教育厅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于7月15日上午9:00—下午18:00到苍梧县教育局(原桂东卫生学校校址)报到并验证。应聘者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材料报到,应届毕业生亦可持学生证、身份证和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等求职材料报到;验证时要求本人到现场。报到时交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一份和两张一寸免冠彩色相片(背面写上考生姓名)。如所提供证件与原通过区资格审查提供的信息不相符的则取消招聘资格;逾期不参加验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面试时间、地点安排
面试时间:7月16日上午8:00—下午6:00
面试地点:苍梧实验小学(原桂东机电校校址)。
4.面试结束公布成绩后,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如果有拟聘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因体检不合格的,则在每个岗位学科落选名单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2013年7月25日前将拟招聘人员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师范教育处。
5.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财政厅、编办审核通过各设岗县上报的拟招聘人员名单后,在全国特岗招聘网予以公示。
五、体检、培训
按照自治区的要求,由各设岗县(市、区)进行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组织专项考试,根据《广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参加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具体时间待通知)。考试及体检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集中培训在8月26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另定)。
六、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根据自治区的规定,各设岗县人事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公办教师的录用办法,与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成绩和原报岗位科目竞聘学校岗位,并按成绩高低排序,优先高分考生选报岗位学校。岗位确定后由县教育局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
签订合同及报到时间:2013年9月1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
七、招聘经费:由县财政拨付。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2013年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0774—2671533
苍梧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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