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兴安县2013年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和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兴安县2013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特设岗位农村小学教师共50名,其中语文18名、数学18名、英语10名、音乐2名、美术2名。
二、招聘对象
报考兴安县2013年特设岗位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资格复审
1.证件审核。应聘的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和所在学校盖有公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往届毕业生必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验证后退回原件。同时交近期本人免冠半身一寸照片1张。
2.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7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
地点:兴安县实验小学(兴安县教育路31号,兴安师范对面,联系电话:0773-6228169)。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不得进入招聘的下一步程序。
(二)面试
1.面试对象
经资格复审符合规定条件的应聘人员。
2.面试内容和程序
(1)面试采用说课和问答的方式进行。说课时间为15分钟,说课内容为现行小学五年级教材任选一节课,教材自备。
(2)评委根据应聘者的说课情况,从思想内容、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仪表仪态、板书等方面进行赋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与资格审核时间同步进行。
面试地点:兴安县实验小学
4.面试的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由县政府办牵头,教育局、人社局、编制办、财政局、纪检监察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并抽调人员组成面试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三)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出现并列成绩,以下列条件顺序作为优先拟聘对象:师范类、非师范类及本科学历、专科学历顺序。拟聘人员名单呈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审定。
(四)体检(具体时间待定)
在面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后,按设岗数1:1进行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五)集中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培训结束后,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
四、聘用上岗
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聘用人员,由县教育行政部门与其签定聘用合同,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
兴安县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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