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201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州人事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州人发〔2006〕1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1]11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我县201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29名(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见《黎平县201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为做好招考聘用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与对象
招考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中师)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在职职工及其他人员,户籍不限。中专(中师)学历仅限本县户籍或生源。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拟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5年5月2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2日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以上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3年5月2日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文件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②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③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④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止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⑤2010年1月1日以来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⑥2008年1月1日以来招考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⑦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二、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陆黔东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5月2日至5月5日9:00至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小于20KB、JPG格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黎平县201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黎平县201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报名登记表》及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5月8日17:00前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用于资格复审。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
2、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5月2日9:00至5月6日18:00。
(1)资格初审在州人社局的统一组织下,由黎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黎平县招考办公室”)负责。黎平县招考办公室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照本《实施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3年5月2日17: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县招考办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
(2)于2013年5月5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在现场报名期间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5月2日9:00至5月5日17:00在“黔东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3年5月28日9:00至5月31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http://gzqdn.lss.gov.cn)”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现场报名:
1、时间:2013年5月7日—10日(节假日不休)。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2、地点: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
(1)毕业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填写《黎平县201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报名登记表》一份,同时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5张;
(4)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外考生还须持本县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现仍在服务期内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须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或“引导办”(“项目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报名。
4、每一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5、报名资格审查
根据现场报名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由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黎平县招考办公室”)组织人员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其专业条件,以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明确其在校学习的专业为准)进行资格审查。经核准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考意见。
6、报名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100元。
7、参加现场报名的考生,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3年5月30-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领取地点在原报名地点。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方式方法
(一)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职位学历条件为中专(中师)及以上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需达到1:3及以上的比例才能开考,达不到1:3及以上的,则对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2、招聘职位学历条件为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及以上的,按以下办法确定:
(1)一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及以上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
(2)一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
(二)笔试内容及时间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分类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1、笔试时间:2013年6月1日,上午9:00—11:00。
2、笔试科目:应聘计生、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应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应聘管理岗位和其他系统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均参加综合知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能力)考试。
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入围面试环节的考生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