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2013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州人事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州人发〔2006〕1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1]11号)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锦屏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6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见《锦屏县2013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为做好招考聘用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州户籍或生源系本州的应、往届中专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在职职工及其他人员(具体条件以职位表为准)。
2、黔东南州外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户籍不限,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且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的往届未就业毕业生户籍不限。
3、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且现仍在黔东南州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此4类人员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户籍不限。其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服务期(截止2013年5月2日)需满1年及以上。
4、定向招考聘用2013年2月19日以前担任本县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村干,且截止报名时仍在职的基层优秀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5年5月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2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3年5月2日及以后出生);
4、村干部报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3年5月2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招聘职位所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的应届毕业生;
2、全日制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3、截止至本次报名时止已签约或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2010年1月1日以来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2008年1月1日以来招考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8、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gov.cn)、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锦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pzf.gov.cn)、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公告栏等向社会公布招聘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锦屏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pzf.gov.cn)。
三、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一)网上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5月2日9:00至5月6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小于20KB、JPG格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锦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锦屏县2013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职位表及《报名信息表》及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5月8日17:00前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用于资格复审。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
报名期间,每日17:30后,将在“锦屏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pzf.gov.cn)”上公布职位招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七日内,公布全县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包括减少、取消职位情况)。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5月2日9:00至5月8日17:00。
1、资格初审在州人社局的统一组织下,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48小时内,对照本《实施方案》和职位表所需资格条件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2013年5月6日17: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经黔东南州人社局审核同意后,由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作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由本人到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经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修改。
3、2013年5月6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3年5月7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5月8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网上报名失败。
4、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5月2日9:00至5月9日17:00在“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
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招聘职位学历条件为中专及以上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改报其他职位。职位招聘计划取消,考生需改报职位信息将于5月10日在“锦屏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pzf.gov.cn)”上公布。因职位招聘计划取消,本人自愿放弃考试要求退费的,经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给予退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