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城区学校2013年选调教师简章
根据《天长市教师流动与录用管理办法》(天办〔2009〕57号)精神及城区部分学校编制情况和实际教学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从农村学校公开选调部分教师补充到城区学校任教,现将选调办法简章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城区学校选调教师计25名,具体学科岗位计划数见附件一。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本市城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市职教中心及天长街道所属各学校以外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师。
(二)选调条件:
1.报考者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以下时间如无特别说明,均截止到2013年6月30日)。
2.报考高中教师须原始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须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须专科及以上学历。音乐、体育学科按所学专业报考,其他学科专业不限。高中教师可以报考高中或初中岗位;初中教师报初中岗位;小学教师报小学岗位。
3.报考中学教师限1968年元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小学教师限1973年元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在本市城区以外学校任教满6年(2001-2003年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任教师的,按市教育局批准到基层学校任教时间起算)。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不满2年的不得参加本次教师选调。
三、选调程序及办法
选调工作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简称市人社局、市编办)共同组织实施,在市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下开展。
本次选调教师采取文化课考试、获奖加分和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折合分=文化课考试成绩×60%+获奖加分,能力测试折合分=能力测试成绩×40%,总成绩=笔试折合分+能力测试折合分。
(一)信息发布
选调简章和选调计划等信息于3月28日同时在天长教育网、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7日—11日(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1日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在市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2.报名办法:
(1)在天长教育网下载填写打印《天长市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二),并经校长签字、学校盖章,证明符合报考条件并同意报考;填写好《天长市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分科登记表》(附件三)Excel电子表。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所提供表格和复印件均为A4规格纸张):
①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②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③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④获奖证书、所任教学科相关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⑤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上);
⑥打印的《报名表》纸质表1份,报《分科登记表》Excel电子表。
(3)报考者按选调专业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层次(高中或初中或小学)的一个专业岗位。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小于3:1。报考人数未达相应要求的,按比例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指标数,因取消指标受影响的报考者,将电话通知本人,允许其在报名截止后1天内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比例为1:1的,成绩需达60分(百分制),才可进入能力测试。
(4)每天报名结束后将各岗位报名进展情况公布在天长教育网。
(5)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45元,进入能力测试程序的报考者在测试前缴纳能力测试费80元。
(6)2013年4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报考者携带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7)对报考者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选调资格,在今后3年内不准参加选调考试,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三)文化课考试
文化课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高中、初中考本科层次知识,小学考专科层次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卷面分为100分。
1.文化课考试时间:4月20日上午8:00—10:00。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加分
1.获省级“学科带头人”、“教坛新星”的加2分;
2.获滁州市级“学科带头人”、“教坛新星”的加1分;
3.获滁州市级“骨干教师”的加0.5分。
有多个加分项目的,按最高项算,不累计加分。加分证件发证时间截止到报名截止日。
(五)文化课成绩公布与公示
1.文化课考试成绩于考后5-10个工作日可在“天长教育网”上查询。
2.如对本人文化课考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2013年5月7日到市教育局人事科申请查分,申请查分时间1天(截止到2013年5月7日17:30)。成绩如有变动,将在天长教育网公示并电话通知到本人。
3.按各学科笔试折合分(文化课考试成绩×60%+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与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能力测试的人员(遇末位成绩相同的,一起进入能力测试程序),并在“天长教育网”、“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3天。
(六)能力测试
经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参加能力测试,公示有异议并经查实后形成缺额的,在本岗位按报考者笔试折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某岗位实际参加能力测试的人数与拟选调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削减该学科选调计划至符合2:1的规定。如果某岗位拟选调计划为1或削减后计划为1(削减后最少保留1个选调计划),而实际参加能力测试人员仅有1人的,能力测试成绩需达60分(百分制),方可被选调。
能力测试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编办共同组织实施,以备课、说课的方式进行,由专家评委进行百分制评分。具体时间等另行通知。
(七)确定初选人员
1.能力测试分按40%折合后,与笔试折合分相加,累计每个岗位参加能力测试人员总得分,按成绩高低排序,总分相同的依次按说课成绩高低、学历高低、教龄长短顺序确定初选人员。
2.对拟定初选人员的报考资格、加分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复审不合格或在能力测试结束后的3天内放弃的,在本岗位报考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3.初选人员经市教师招聘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在“天长教育网”、“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5天,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7770000(市纪委)、7331205(市教育局)、7770428(市人社局)。
公示期内有放弃入选资格的,按总成绩高低顺序递补并公示(只递补1次,公示期结束后放弃的,不再递补),无异议或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确定为被选调人员。
4.公示期结束,按各岗位报考者总成绩高低顺序适时选择学校(有放弃的不再递补)。
四、调动
由市教育局适时统一办理教师编制调整、调动等相关手续。再无故放弃选调资格者,今后3年内不准参加教师选调考试。对于调出学校紧缺学科的被选调教师,可暂不调离,其被选调资格保留。待该学科招聘到的新教师到任后,经考核合格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取消被选调资格。调动后的教师职称工资一律兑现为初级,后由调入学校按本校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确定聘用何职称岗位。
未尽事宜,由市教师招聘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一:2013年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
天长市教育局 天长市人社局 天长市编办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2013年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 学段 单位 学 科 岗 位 数 合计 备注 语文 数学 英语 化学 音乐 体育 高中 天长中学 1 1 炳辉中学 1 1 天长二中 1 1 天长三中 1 1 职教中心 1 1 1 1 4 初中 实验学校 1 1 2 小学 第一小学 1 1 1 1 4 城南小学 1 1 1 1 4 实验小学 1 1 1 3 建东小学 1 1 2 第三小学 1 1 西湖小学 1 1 合计 8 6 4 1 3 3 25
教师试题推荐:中小学幼儿教师招聘考试试题
教师面试常见问题汇总:教师招聘考试面试常见问题汇总
教师教案:教师招聘考试教案汇总
教师考试大纲:教师招聘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