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教师招聘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12年天长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市教师招聘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能力测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指标
具体招聘教师的学校、学科、指标见《天长市2012年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一)。
四、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持有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市职教中心招聘教师除外)。
5、学历、专业要求:
(1)应聘市职教中心专业理论课教师和初中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下同)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2)应聘小学教师岗位,要求为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应聘幼儿教师岗位,要求为幼儿(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学历;其他专业专科学历应聘者,需同时持有幼儿(学前)教育中专毕业证书或专业合格证;
(4)应聘特教教师岗位,需特教专业(大方向)专科及以上学历。
6、本科、专科应聘者限制为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应聘者限制为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等信息于6月20日同时在天长教育网、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网站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2年7月2日-6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地点在天长市教育局五楼会议室。咨询电话:0550-7331205,0550-7770428。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
②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市职教中心招聘教师可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否则中止聘用合同);
③有效身份证;
以上证书、证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毕业证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所在学校盖章的“2012年毕业,现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材料等,聘用之前仍未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或个人档案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经 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报名时须携带相关服务证 书和材料在报名现场审核并填写相关表格,逾期不再补办。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 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人员须填写《天长市2012年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二)和《天长市2012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三),提交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四张。
4、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不低于3:1(益智学校特教教师岗位除外)。如果某一岗位应聘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应聘该岗位的人员可在报名截止后1天内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或者放弃应聘,空缺岗位将在应聘相同专业岗位能力测试后落选人员中补充。
实际参加笔试考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等额的,笔试成绩需达60分(60及60分以上,下同)方可进入能力测试环节。
益智学校特教教师,如应聘人数达不到3:1的规定,笔试成绩需超过本岗位参考者平均成绩,方可进入能力测试程序;如实际参加笔试考试仅1人,笔试成绩需达60分方可进入能力测试程序,其能力测试成绩需达60分方可聘用。
5、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每门45元;进入能力测试程序人员缴纳能力测试费80元;进入体检程序人员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据实收取。
6、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应聘条件和所应聘的岗位要求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应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7、笔试应聘人员务必于2012年7月20 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持缴费收据和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8、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三)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