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达开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贵港市招聘教师考试改革试点方案》精神,经研究,定于2013年1月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贵港市达开高级中学教师6名,其中英语教师3名,化学教师3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员的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男40周岁以下(197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女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31以后出生)。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英语教师要求具有英语专业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士学位或英语文学硕士研究生学历、高中教师资格的人员;化学教师要求具有化学专业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士学位或化学类硕士研究生学历、高中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17日-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贵港市教育局三楼人事科
(三)报名手续
1.提交材料
(1)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报名;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2.填写报名登记表
通过资格初审后,报考人员填写《贵港市达开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二份。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影响聘用的,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方式和时间
市教育局和市达开高级中学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报名期间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及时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如已收费的退回已收费用。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报名结束后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
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1月21日至22日。
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的资格在市教育局公示3天。
4.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市政府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即报名费10元,考试费50元/科。
5.招聘人员岗位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如不足1:3,确因工作需要须开考的,由市教育局在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或核减招聘计划。
(四)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报名缴费收据,在考试前5天内到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满分100分)
(一)笔试科目
笔试设置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个科目,每科满分100分。教育基础知识科目按50%计入笔试成绩,学科专业知识科目按50%计入笔试成绩。
(二)笔试科目的内容和范围
1.教育基础知识考试主要内容:教育学、心理学、职业道德、教材教法及教育教学案例分析等,其中教育教学案例分析所占分值比例不得低于50%,所有应考人员考同一套试卷。
2.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对应的学科现行教材知识为主,兼顾其它知识,应聘人员根据应聘的岗位参加对应的学科专业知识考试。
(三)笔试时间和科目:2013年2月2日(星期六)
1.教育基础知识 上午9:00—11:00
2.学科专业知识 下午14:00—16:00
(四)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教育局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五)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由市教育局统一张榜公布,并在贵港人事人才网(www.ggrsrc.com)和贵港市教育信息网(http://www.ggedu.gov.cn /)上公布。
五、面试
(一)面试采取试讲、答辩方式进行,接受面试时间20分钟。面试满分100分,其中试讲占70分,答辩占30分。面试60分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考核程序。
(二)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岗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必须经市教育局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已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由市教育局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市教育局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三)面试的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四)面试实行验证和抽签制度。凡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验证进入候考室,按应聘岗位分组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五)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核准后当天宣布或张榜公布。
(六)笔试与面试成绩权重比例确定为5:5,总成绩(满分200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六、考核
(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市教育局公布。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和市达开高级中学具体组织实施。
(二)考核工作结束后,经市达开高级中学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市教育局公布。
七、体检
(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人选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布。考生对体检鉴定不合格有异议的可书面申请复查,由组织体检的部门组织申请复查人员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八、公示和聘用
(一)市达开高级中学领导班子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选,经市教育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有关部门,依据招聘计划核准后,办理入编、聘用等手续。
(二)因考核、体检等出现不合格人员或拟聘人员未聘前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时,从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先按笔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下一招聘程序,若再出现成绩并列的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分者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四)已同意聘用,考生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五)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公开招聘的初任人员,在聘期间,享受在编人员待遇,具体办法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有关规定按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执行。
十、其他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一、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75-2936866
市教育局人事科 0775-4573268
监督电话:
市人社局政策法规科 0775-2936805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贵 港 市 教 育 局
2013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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