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和《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贵人发〔2006〕9号)文件精神,贵港市高级中学拟于2012年1月面向全区招聘部分学科骨干教师。为了确保这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骨干教师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良好的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二)年龄:女不超过45岁,男不超过50岁。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中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四)有高三教学经验及班级管理经验。
(五)有一定教研能力,有论文或课题在市级以上刊物、杂志上发表或获奖。
(六)在同等条件下,地市级以上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明星、“园丁工程”培养对象及获优秀教学成果奖的教师优先考虑。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学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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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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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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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
物理 |
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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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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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人)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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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
1 |
1 |
10 |
三、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区在编在岗高中教师。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年12月23日——2012年1月14日。
地点:贵港市高级中学教务处。
(三)提交材料
1.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以及能反映本人教学业绩的相关证书;
2.提供本人的学习工作简历,提供工作单位证明(市外报名人员须本单位盖章同意)和工作期间相关的工资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本人身份证。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五、面试
(一)面试方式
1.上课(当场抽取课文内容)。时间为15分钟,占面试分的70%。
2.考评组提问。时间为5分钟,占面试分的30%。
(二)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审核,报名人员符合招聘条件的,由贵港市高级中学通知参加面试。
(三)面试时间、地点
1月17日早上9︰00在贵港市高级中学科学楼进行面试。
(四)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六、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计划生育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七、聘用
市教育局党组根据面试、考察结果集体讨论确定拟录人选并在贵港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有关程序后办理调动手续。
八、报名咨询电话
贵港市高级中学教务处:4588101
手机:18907851668(谭老师) 18907856098(姚老师)
贵 港 市 教 育 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