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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我旗学前教育师资力量不足问题,经研究决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公益性岗位幼儿园保教人员。为确保招募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募计划
为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公益性岗位幼儿园保教人员30名。
二、招募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
2.持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24日(不含)至2004年8月24日(含)期间出生的人员)。以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
3.具有太仆寺旗户籍(2022年8月1日前落户)。不具有太仆寺旗户籍的,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
(1)现在(2022年8月1日前,下同)太仆寺旗工作的正式职工配偶;
(2)现在太仆寺旗服务和在太仆寺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项目人员;
(3)现在太仆寺旗公办、公建民营、民办幼儿园任教满一年以上的临时聘用人员。
4.报考人员须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学生;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募程序
(一)发布招募简章
2022年8月20日在太仆寺旗政府门户网站、太仆寺旗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招募简章。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8月24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太仆寺旗教育局二楼人事股
报名表现场领取或自行下载。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募简章,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除报名表外,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近期蓝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四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各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5)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考试《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人员也可报考);
(8)在太仆寺旗公办、公建民营、民办幼儿园任职一年以上的人员,需提供所在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并由负责人签字确认。现在太仆寺旗工作的正式职工配偶,需提供结婚证和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单位证明。在太仆寺旗服务和在太仆寺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疫情防控承诺书》一份(现场领取或自行下载);
(10)报考人员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签订劳动合同,后果自负;
(11)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应自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自觉服从有关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试组织工作及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通告、公告,并严格按要求执行。报考人员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太仆寺旗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
(三)考试
1.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
2.考试方式:如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岗位数3:1比例,采取“初试+面试”方式进行,如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超过岗位数3:1比例,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顺序抽签决定。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通过太仆寺旗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太仆寺旗教育局”发布。
3.初试。满分100分,采取现场答辩(3分钟以内)方式进行,初试成绩只用于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不计入面试成绩。初试人员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辩,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初试结束后,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募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如因初试成绩并列,出现进入面试环节人数超出2:1比例的情形,初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4.面试。(1)进入面试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2)面试方式为试讲+基本功技能展示(唱歌、舞蹈、乐器、简笔画)。试讲和基本功技能展示分别占面试成绩权重的60%和40%。试讲(备课20分钟、说课5分钟);基本功技能展示(5分钟,唱歌、舞蹈、乐器、简笔画四项中任选其中一项完成)。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学前教育教学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课堂教学组织能力以及课堂教学的基本功。面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书目。考生可以携带基本功技能展示所需的物品(如乐器、音乐伴奏、画具)进入面试场所。(3)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试讲部分满分为60分,基本功技能展示部分满分为40分。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应聘资格。参加面试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面试,对不按规定语言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5.本次招聘考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每个环节最多递补2次。
(四)体检
1.按照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由旗教育局负责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范围。
3.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考察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旗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聘用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1.考察结束后,对拟确定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及时调查核实,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2.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签订劳动合同前被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新聘用(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且未满试用期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报到
经公示确定招募的考生,由太旗教育局分配至相应单位安排工作。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四、工作报酬和待遇
招募人员工作报酬为每人每月2500元。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从下一年度1月开始,按照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比例增加,直至解除或终止公益性岗位协议。招募人员按照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政策和标准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五、日常管理
招募的公益性岗位,由用人单位和招募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协议书,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满后,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3年公益性岗位协议书。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公益性岗位服务协议自行终止。
公益性岗位服务协议存续期间,由用人单位对照幼儿教育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单位规章制度、公益性岗位服务协议约定事项,对招募人员进行日常管理。
六、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益性岗位幼儿园保教人员招募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工作的始终,任何阶段及试用期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资格,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二)公开招募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三)公开招募期间,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四)对违反公开招募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招募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招募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公益性岗位服务协议,予以清退。
(五)对违反公开招募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479--5750787(教育局)
举报电话:0479--5221001(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
七、疫情防控要求
在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本次公开招募工作安全有序开展。报考人员应按照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在进入报名考试场所时须佩戴符合防疫标准的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测量、扫码管理及相应核酸检测报告查验,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否则不得进入。发现异常人员严格按照防疫要求执行。
附件:
太仆寺旗公益性岗位幼儿园保教人员
招募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