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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公办幼儿园师资力量不足问题,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合同制教师。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计划
本次为全市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合同制教师20名(其中市第一幼儿园招聘9人、市第二幼儿园招聘5人、市第三幼儿园招聘6人)。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格,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
(三)年龄要求。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4年7月31日之前,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四)资格要求。报考幼儿教师岗位,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但需在1年内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1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学历要求。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幼儿教育)。对于在二连浩特市公办幼儿园2021年12月31日前编外聘用至今仍在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受学历和教师资格证类别限制;
(六)普通话要求。报考人员需取得二级乙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七)户籍要求。报考者应具有二连浩特市户籍(2022年7月31日之前落户);对于入学时将户籍迁到就读学校集体户,毕业后两年内未将户口及时迁回的报考人员,可以父母户籍为准;在二连浩特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项目人员和在二连浩特市公办幼儿园2021年12月31日前编外聘用至今仍在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受户籍限制。项目人员是指: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特设岗位教师、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及获得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证书》人员。
(八)获得市级(含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学能手称号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学生(不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考人员需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按照相关要求准备材料。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2年8月18日至8月2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地点: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二楼会议室。
(2)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对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3)现场报名时,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②《疫情防控承诺书》(一式一份);
③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④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考试《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⑦须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⑧近期同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4张;
⑨服务期满六类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市级市级(含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学能手称号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⑩在二连浩特市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
(4)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应自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自觉服从有关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试组织工作及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二连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通告、公告,并严格按要求执行。请报考人员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
2.资格审查。市教科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1.开考比例不低于3:1,即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
2.考试方式:采取“初试+面试”方式进行。
3.初试:满分100分,采取现场答辩(3分钟以内)方式进行,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辩。初试结束后,按照2: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如因初试成绩并列,出现进入面试环节人数超出2:1比例的情形,初试成绩并列人员均可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成绩在二连浩特市政府门户网站、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统一向社会公布。初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面试。
①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与初试成绩一同公布。报考人员凭《准考证》要求的证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对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②面试满分成绩100分。分为说课、基本功技能展示(美工制作、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项)两个部分,分别占面试成绩权重的60%和40%。其中,说课部分满分60分,时长25分钟(备课20分钟、说课5分钟),基本功技能展示部分满分40分(所需教具自备),时长5分钟。
面试时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对不按要求面试的,零分处理。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③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实际招聘计划数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高者优先进入体检环节,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相同的进行加试。
④本次招聘考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
(三)体检
1.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由市教科局负责组织,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范围。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安排复检。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教育科技局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聘用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公示人员,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或不具备应聘条件人员查证属实的,取消资格,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教科局统一进行调配到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须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合同中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四、薪酬待遇和日常管理
(一)薪酬待遇
1.本次招聘的幼儿园教师为合同制教师,不办理人事录用手续,不占编不转正,不具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2.岗位报酬为4100元/月(含个人五险部分),五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市财政承担。本次招聘人员薪酬待遇所需资金纳入每年政府财政预算。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工作每满一年增加100元工龄工资。
(二)日常管理
1.本次招聘的人员由市教科局负责统筹管理,用人单位负责具体日常管理。市教科局及时督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2.合同期内,对不服从管理、不履行职责、不具备岗位能力,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或违反有关规章制度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3.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岗位需要,经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或到期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要求
(一)本次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招聘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工作的始终,任何阶段及试用期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资格,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纪委监委驻教科局派驻组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三)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回避。
(四)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对应聘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六、疫情防控要求
在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安全有序开展。报考人员应按照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在进入报名考试场所时须佩戴符合防疫标准的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测量、扫码管理及相应核酸检测报告查验,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否则不得进入。发现异常人员严格按照防疫要求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需随时关注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公告,并按有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二连浩特市政府门户网站、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公众号发布相关公告。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咨询电话:
0479—7526139(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
0479—7522941(纪委监委驻教科局派驻组)
0479—7524442(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