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参加过2012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并理论、面试全部合格通过的考生,可以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金华市自学考试服务中心(丹溪路517号)领取合格证明(每周一、二休息),联系电话:82471652。
备注:考生所领取的合格证明只是申请教师资格证的必备条件之一。
试题推荐:中学教师资格试题 小学教师资格试题 幼儿教师资格试题
真题推荐:中学教师资格真题 小学教师资格真题 幼儿教师资格真题
考试大纲: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考考试大纲
首页 | 浙江教师 | 福建教师 | 江苏教师 | 广东教师 | 江西教师 | 安徽教师 | 北京教师 | 上海教师 | 天津教师 | 湖南教师 | 湖北教师 | 河南教师 |
河北教师 | 海南教师 | 重庆教师 | 贵州教师 | 辽宁教师 | 吉林教师 | 山西教师 | 广西教师 | 云南教师 | 陕西教师 | 甘肃教师 | 青海教师 | 四川教师 |
山东教师 | 内蒙古教师 | 黑龙江教师 | 宁夏教师 | 新疆教师 | 西藏教师 | 教师面试 | 说课稿 | 考试大纲 | 教师招聘试题 | 特岗教师 | 教师资格考试 | 教师资格大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