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管理中心(宁波软件教育中心)是浙江大学软件学院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软件教育方面的办学、培训、科研、科技服务,为浙江大学软件学院提供师资、管理和后勤服务。浙江大学软件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之一,致力于培养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化的软件工程技术和软件工程管理人才。学院在宁波的办学以软件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
岗位职责 |
人数 |
招聘 范围 |
招聘专业 及学历(学位)要求 |
其他 任职条件 |
实验教师 |
负责相关实验课程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
2 |
面向宁波市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年龄35周岁及以下。 |
注: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2日--2012年10月31日
2、报名办法
1)应聘者请将《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实验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和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扫描件;海外留学生必须持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学位),个人简历、自荐材料等发送至E-mail:bangs@cst.zju.edu.cn
2)以上材料复印件邮寄至:宁波市江南路1689号浙江大学软件学院教学楼E208室(邮编315048)
3、资格初审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党政办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
4、报考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3人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在3人至5人之间的将核减1个招聘指标)。
5、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将于11月8日在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网站(www.cst.zju.edu)上公布,请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采取邮件报名方式的考生,在笔试时携带资格初审时要求的材料原件,于笔试前提交给招聘单位,招聘单位须对采取邮件形式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名表格不一致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或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由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管理中心(宁波软件教育中心)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2012年12月24日上午9时,笔试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在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网站(www.cst.zju.edu)上公布,进入面试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教学辅助、研发等教学、科研及管理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网站(www.cst.zju.edu)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符合《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要求。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情况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教学楼E208办公室,宁波市江南路1689号,联系人:邵老师,联系电话:0574-27830608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27830815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管理中心(宁波软件教育中心)
201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