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报名对象及条件
本次补报名仅限于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已获得《考试合格证明书》的申请人(只限于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其他类别教师资格申请的补报名请向市教育局提出)。之前网上申报已经成功,由于《考试合格证明》原件问题未通过现场确认的申请人可再次确认。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考试合格证明》原件。
同时,必须具备下列认定教师资格申请的条件。
1.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要求。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4.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具有海盐县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海盐县(需人事档案在海盐县)。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海盐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二、补报名的程序
1.报名
(1)网上申报:申请者于10月21日至10月31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申请报名。
(2)现场确认:完成网报者,携带所需材料于11月1日(一天)到海盐县教师进修学校415室(武原镇枣园西路368号)办理。
确认时间:8:30-11:00和13:30-16:30,逾期恕不办理。
未进行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确认提交以下原件及复印件:
<1>户口簿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才交流中心)证明.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者网上填报信息后下载,用规定纸张双面打印、签署姓名并贴上照片)。
<4>《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由工作单位(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鉴定)填写及盖章。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国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学历鉴定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的《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与网报上传的电子照片同底的1寸彩色证件照2张。
2.体检
(1)经现场确认的补报申请者,按《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和办法》的要求,由我认定中心统一组织体检。
(2)体检医院和体检具体时间在现场确认时通知。
3.审核认定
十一月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者作出是否认定结论。
4.领取证书
十一月下旬,申请认定通过者可领取证书。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分为全国统考合格认定申请人和未参加全国统考认定申请人。不同类别的申请人网上报名的入口不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网上申报”后,注意选择正确的报名入口。
2.网报时必须严格按申报的教师资格种类、正确选择认定省份、认定机构、认定范围及相应的现场确认点。其中,申请认定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请选择“市级认定机构”;申请初中及以下资格者请选择相应的“县级认定机构”。
3.严格按要求上传照片(照片要求申请人近3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头饰,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建议到照相馆进行数码拍照并储存)。
4.填报信息必须准确,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申请人自负。
5.下载打印材料要求:《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按要求正反面打印,A3纸)(也可以在现场确认时填写),签署姓名。《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由工作单位(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鉴定)填写及盖有公章。《体检表》一份,既往病史处签名,贴上与网报上传的电子照片同底的彩色证件照(也可以在现场确认时填写)。
6.申请人必须在规定的补报日期内登录全国教师资格网填报申请信息。网上补报后必须在规定日期到指定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7.申请人员需在现场确认后,再集中进行体检。体检须知现场确认时领取。体检结果由体检医院直接反馈给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并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归档保存,不退回本人。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8.材料不全和逾期者不予办理。
9.申请人可适时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申请状态,其中“审核通过已编号”表示申请者具备所申请的教师资格。
10.联系电话:86121857(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
海盐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二○一二年十月十九日
试题推荐:中学教师资格试题 小学教师资格试题 幼儿教师资格试题
真题推荐:中学教师资格真题 小学教师资格真题 幼儿教师资格真题
考试大纲: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考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