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鲁山县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我县教育发展现状和实际需要,经县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研究,并报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25名、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15名、幼儿园教师60名。具体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报考范围和对象
1、报考普通高中教师、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岗位:2011年以前(含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2011年以前(含2011年)普通幼儿师范及以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普通高中教师、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应具有与报考层次、专业相符的教师资格证(2011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不作要求,但所报专业应与所学专业相符或相近);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与幼教相近专业的教师资格证;
3、幼儿教师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教师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必须是鲁山籍户口;
5、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鲁山在职教师和已被招聘为鲁山县特岗教师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聘用岗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推荐)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2011年8月11日至8月1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30至18:00)在鲁山县教体局报名。
2、报名办法和要求:
(1)报名时报考者本人应持以下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
有效身份证(报幼儿园教师岗位另带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照6张;
(2)报考普通高中、职教中心教师岗位者,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学校的一个岗位,不能兼报。幼儿园教师岗位按乡镇设岗,不准跨乡镇兼报。普通高中、职教中心、幼儿园教师岗位不能兼报。
(3)报名时填写《2011年鲁山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相关证件复印件附后)。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8月18日由报考者本人持身份证到教体局领取(不按时领取且无说明情况者,视为放弃)。
(5)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考生需仔细核对报考信息,如提供虚假注册信息,或实际情况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纪录,3年内不得参加政府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招聘(录)考试。
(6)报名人数与各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3:1确定招聘人数,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该岗位不再招聘。符合报考其它岗位条件的,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它岗位。
(7)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截止时间2011年7月31日)的考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凭有关证书(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人员凭《志愿者证书》及期满考核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干部”凭市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三支一扶”大学生凭《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及期满考核证明材料),享受笔试成绩加5分的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优惠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及时间安排
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满分100分(时间为8月20日上午9:00—11:00)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命题原则:能满足报考岗位层次需要的教育教学知识水平)。
2、面试:满分100分(时间为8月25日)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1.5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注重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普通高中、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内容为所报考岗位专业课。幼儿教师面试采用试讲和技能考核的方式。
(三)体检(时间为8月28日)
根据岗位聘用计划,按照考生面试、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满职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入选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确定的内容执行。
(四)考核与聘用
由招聘领导组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同时本人需提交由户口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乱纪证明。考核合格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结束无异议者,由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的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纳入财政供给。被聘用的人员按照报考岗位安排到相应的岗位工作。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鲁山县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这次招聘工作。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这次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对聘用工作的监督。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受到责任追究,予以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鲁山县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二〇一一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