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公开招聘工作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幼儿教育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聘用一批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我县幼儿教育队伍,为我县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师资保障。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 职位 名额 备注
县东城区幼儿园 幼教、保育 60 其中98级师范生10名
商酒务镇中心幼儿园 幼教、保育 24 其中98级师范生10名
赵庄乡中心幼儿园 幼教、保育 24 其中98级师范生10名
肖旗乡中心幼儿园 幼教、保育 24 其中98级师范生10名
周庄镇中心幼儿园 幼教、保育 24 其中98级师范生10名
张八桥镇中心幼儿园幼教、保育24其中98级师范生10名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
2、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能吃苦耐劳、有敬业精神;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98级师范生不受年龄限制;
5、具有宝丰县户籍;
6、学历要求:全日制统招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7、具有教师资格证;
8、能胜任所报职位的工作任务,服从组织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2年1月9日至2012年1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
宝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在职人员报考需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报考人员须填写《宝丰县公开招聘幼儿教育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交一寸近期免冠同底版照片三张。
3、考生按招聘单位进行报名,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单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小于3:1(98级师范生不低于1.2: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减少招聘名额。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将在宝丰政府信息网、宝丰县教育体育局网上公布,请各位考生关注。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教课程改革等,笔试成绩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确定。对拟聘用人选组织考察和体检,考察、体检合格 者,确定为聘用人选。如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则按考试总成绩排名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递补。招聘结果在宝丰政府信息网。宝丰县教育体育局网予 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并全部实行聘用合同管理,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进行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待遇按宝政办 [2011]41号文件执行,幼教和保育员的工资每月1400元(含三金),其中50%从幼儿园收取的费用中解决,县财政负担50%。
本方案由宝丰县公开招聘幼儿教育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5-65159516596172
宝丰县公开招聘幼儿教育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