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解决新城区师资力量不足问题,经研究,并报市编委、人社局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现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招聘工作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与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小学教师15名。
语文3名,数学3名,英语1名,物理1名,计算机专业1名,音乐2 名(声乐、舞蹈各1名),体育2名,美术2名。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师范类或持有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须是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5、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规定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31日),参加国家“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2009、2010年按省特岗计划考试录取的“特岗教师”;
2、已在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聘录用手续的人员;
3、曾被开除学籍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未作出结论的;
5、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6、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 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11年8月25日,在平顶山日报、平顶山晚报发布公告,同时在新城区网(http://www.pdsnc.gov.cn/ )平顶山市人事人才网(http://www.pdsjob.cn/ )网址发布招聘简章,公示7天。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26日至9月6日
2.报名地点:市新城区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市新城区管委会院内) 联系电话:0375—2667682 2667898
3.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带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2011年应届毕业生暂无就业报到证的,需提供高校加盖公章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A4纸)各一份、近期一英寸免冠照片3张。
4、报名要求:
(1)应聘者按照《招聘简章》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学科之间不能兼报;
(2)报名时填写《新城区2011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相关证件复印件附后),经资格审查确认后存放报名处。
(3)学历确认:采取网上认证办法,或者提供有河南省学历毕业证书认定机构的确认证明,方可确认应聘者的学历。
(4)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开始,且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如有隐瞒、提供虚假注册信息或提供不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证件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3年内不准参加新城区组织的各类招聘考试,所造成的损失由本人全部承担。
(5)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新城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
(三) 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形式: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教材教法、新课程理论、教育心理学、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教育教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公共基础知识等。满分100分。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学科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必须通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新城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时,应聘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原件。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1) 组织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满分为100分。
(2)面试以试讲方式进行,教师试讲内容为平顶山市小学现行秋季教材。
(3)面试时间15-20分钟。成绩当场公布。
3、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1 确定体检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数按学科岗位设置数的1:1确定。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和相关程序依次递补。
2 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政审
对拟聘人员组织政审。
(六)确定聘用
新城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用公示结果无异议人员予以聘用。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享受正式教师待遇。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375-2667667。
六、附则
本《简章》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新城区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