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2011年面向在职教师考调城区学校高中(中职)教师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干部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办学校在编教师考调83名高中教师到城区高中学校(含中职,下同)工作。特拟招考简章如下:
一、调配原则
1、合理搭配学科原则;
2、空编准入原则;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考调对象、条件及岗位
(一)考调对象
全国及本县乡镇学校在编公办学校教师。
(二)考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县综合职高的琴法、舞蹈、书法、电子电工、语音5个学科教师可放宽到大专以上学历,其中语音学科必须具备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评聘了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持有相应的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4)具有3年以上教龄,年龄45周岁以下(1966年8月1日以后出生),属地级以上骨干教师或中学高级教师的可放宽到50周岁(196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学科与本人所学专业必须一致或相近(报考书法学科者不受专业限制)。
(三)考调岗位:见附表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组织工作
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于2011年8月10日至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到赫章一中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不受理证明)、教师资格证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任教学校教学经历证明;
3、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4、外县报考者需提供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数与所设学科及岗位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岗位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三)领取准考证
(四)本着以考养考原则,每位考生交报名费200元。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成绩各占50%,总分为100分。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县招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
笔试按所设岗位分学科进行,内容为:大学知识占60%,高中知识占40%。满分100分,最后按50%计入总分(保留3位小数),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进入面试;所有考试内容均不指定参考书目。
笔试时间:2011年8月15日上午 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县招考领导小组按类别根据考生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考调岗位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学科进入面试的人员达不到2∶1,则看能进入面试的考生笔试成绩是否达到80分以上,达到者可不考虑面试比例直接进入面试。如遇某学科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内容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面试由组织、教育、人事、监察等部门组织。面试时间为8月18日,面试地点在赫章二中。
面试满分为100分,最后按50%计入总分(保留3位小数),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进入考核。
五、考核
按照考试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以“德、能、勤、绩、廉”为主要内容,考核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用人学校进行,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县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报考者的考调资格:
(一)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犯罪记录或被纪检监察机关正在立案调查或处分期未满的,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的;
(四)有较严重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五)本县报考者有停薪留职或减薪留职情况的;
(六)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
(七)经县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调动的。
如果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调岗位人数,则按学科总成绩从进入面试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选岗
经笔试、面试、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拟调动人员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学科依次选定岗位,选岗后的人员名单由县招考领导小组在赫章教育网、赫章人力资源网、县教育局公示栏上同时公示,公示期为七天。拟调动人员试用期一年,从试用当月起,其编制、工资等手续全部转到调入学校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选调手续(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
七、考调限制
为确保农村完全中学不因考调高中教师入城后影响正常的教学工作,特对野马川中学、可乐中学、妈姑中学、平山职中、财神中学等5所学校限定调出人数,其教师限定报考学科(调配限额见附表2)。
八、纪律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三公开”( 考调条件公开、考调程序公开、考调结果公开)制度,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对违反考调规定和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选调资格等处理。其中出现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人员,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备案, 3年内不得参与本县行政、事业单位的招考。对违反考调规定和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毕节地委组织部、地区纪委、地区人事局《关于干部职工参加各种统一考试违反纪律处罚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九、组织领导
成立招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孙 , 逊(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王世雄(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李文均(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陈 萍(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李廷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
张 磊(县教育局局长)
安 玲(县监察局局长)
赵 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周志刚(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陇忠卫(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晏学义(县财政局局长)
刘宗祥(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 劲(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高 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务副局长)
郭昌礼(县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赫章县教育局,张磊兼任办公室主任,高姗、郭昌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本招考简章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末尽事宜由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3222369(赫章县教育局政工股)
0857-3231115(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3222778(赫章县纪委监察局)
赫章县招考领导小组
附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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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章县2011年面向在职教师考调城区学校高中教师岗位一览表 | ||||||||||||||||||||||
学校 |
考调岗位及人数 |
备注 | ||||||||||||||||||||
合 |
政 |
语 |
数 |
英 |
物 |
化 |
生 |
地 |
历 |
音 |
体 |
计 |
美 |
教 |
心 |
琴 |
舞 |
书 |
电 |
语 | ||
合计 |
83 |
3 |
11 |
15 |
8 |
6 |
3 |
8 |
7 |
4 |
2 |
4 |
2 |
2 |
1 |
1 |
1 |
1 |
1 |
2 |
1 |
|
赫章一中 |
9 |
1 |
2 |
2 |
|
2 |
|
2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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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赫章二中 |
20 |
1 |
2 |
2 |
1 |
3 |
2 |
2 |
2 |
1 |
|
2 |
1 |
1 |
|
|
|
|
|
|
|
|
县综合职高 |
32 |
|
5 |
7 |
5 |
|
|
2 |
1 |
1 |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2 |
1 |
琴法、舞蹈、书法、电子电工、语音为职业教育专业课 |
县民族中学 |
22 |
1 |
2 |
4 |
2 |
1 |
1 |
2 |
4 |
2 |
2 |
1 |
|
|
|
|
|
|
|
|
|
|
附表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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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章县农村完全中学教师允许考调城区高中学校学科及人数一览表 | ||||||||||||||
单位名称 |
允许考调科目及人数 | |||||||||||||
合计 |
政治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计算机 |
地理 |
历史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
野马川中学 |
2 |
|
|
|
|
|
1 |
|
|
|
1 |
|
|
|
平山职中 |
0 |
|
|
|
|
|
|
|
|
|
|
|
|
|
可乐中学 |
0 |
|
|
|
|
|
|
|
|
|
|
|
|
|
妈姑中学 |
0 |
|
|
|
|
|
|
|
|
|
|
|
|
|
财神中学 |
0 |
|
|
|
|
|
|
|
|
|
|
|
|
|
合计 |
2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