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6月21日县长办公会议和7月7日县人事联席会议的精神,面向全县在职中小学教师和考聘到县外工作的大方籍教师考聘补充城关地区中小学教师。
为切实做好考聘教师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考聘工作有关事项
1、考聘计划:大方一中高中教师30名、大方二中高中教师11名,大方三中高中教师31名、大方职中高中教师9名、大方二中初中教师5名,大方三中初中教师7名、大方四中初中教师12名、文惠实验学校初中教师20名、文惠实验学校小学教师18名、大方镇中心小学(大方一小)13名、大方二小15名、大方三小11名、大方顺德小学 四小3名、大方五小9名、大方六小(南郊小学)6名。其中高中教师81名、初中教师44名、小学教师75名。共计200名(详见《大方县2011年面向全县中小学教师考聘补充城关地区中小学教师计划表》)。
2、考聘对象的基本条件及报名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a、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政治鉴别能力,遵纪守法。
b、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c、具有比较全面、扎实的学科理论知识和一定的教育教学理论素养,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创新能力及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
(2)考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具备教师资格,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具有全日制普通师范类本科或专科学历的全县在职中小学教师(含2008年招考的特岗教师)、2008年及以前考聘在县外的具有全日制普通师范类本科或专科学历的大方籍教师。报考高中和初中岗位的要求本科学历,报考小学岗位的要求专科学历,专业均符合缺编学科要求。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2008年特岗近两年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身体健康,能坚守工作岗位。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a、近三年以来曾受过党政纪处分未撤销的。
b、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正在立案调查的。
c、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d、离岗进修尚未毕业的及未任课的。
e、在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中参与非法闹事或非法越级上访的。
3、考聘工作程序
考聘工作严格按照审核编制、设定岗位、发布公告、自愿报名、笔试、资格复审、确定拟聘人员、公示、选岗、试用一学期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的程序进行。时间从2011年7月下旬开始,8月中旬确定拟聘人选,通知其按规定时间上岗,试教期开始。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审核编制、设定岗位。根据黔府办发[2002]89号教职工与学生的比例和编制实行动态管理的原则,教育部门与编委办核定各校的编制和今年实际需要补员数,按照应补员总数的80%的比例确定考聘岗位计划,分学科设定考聘岗位。
(2)发布公告。考聘岗位计划在《大方信息港》网站(www.df0857.com)、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大方县教育信息平台上发布(附报名表)。
(3)组织报名。每人收取报名考试等工作经费200元。, 报名人员交验《身份证》,交一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在《考聘工作方案》后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并签订《报考承诺书》(不同意签订者不予报名)。
(4)笔试(闭卷考试)。笔试工作由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笔试总分100分。分学科命题,命题范围以报考学段的学科知识为主,加考教育学、心理学的相关知识。
(5)资格复审。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资料:交验《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收复印件(原件验证后当场退回);学校审核盖章的报考者三年以来的年度考核备案表复印件;个人报考申请(所属学校校长审查签注报考者任课情况和同意报考的意见并亲自签名,加盖学校公章<所属学校属中心校下属学校的,中心校还要签注意见>不同意报考的不予报名);已婚者持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审核签署“未违反计生政策”字样的证明;属县外工作的大方籍教师,须提供结婚证、配偶所在单位证明或父母的户籍证明;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的证明。
如资格复审有不合格者,取消其参聘资格,并依次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进入资格复审。
(6)拟定初步聘用人选。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经考聘领导小组审核研究决定。
(7)公示。通过大方信息港、教育信息平台、大方县人民政府网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署真实姓名举报反映问题(未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查实不宜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8)选岗。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
(9)试教和聘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联合行文聘用到拟聘学校试教一学期。
4、时间安排
2011年7月26日-8月4日:发布考聘公告。
2011年8月1日-2011年8月4日组织报名。报名地点设在大方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8月5日,公布报名情况。
8月6日,领取准考证。
2011年8月7日上午9:00——11:00笔试。考场设在大方一中。
笔试时县考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全部到场。
8月8日-8月12日评卷。
8月13日公布笔试成绩、名次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8月14日至16日,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8月17日至18日, 招考办公室将拟聘人员名单提交领导小组审核。
8月19日至8月23日,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8月24日,在教育局六楼会议室选岗。
8月25日至26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联合行文聘用到拟聘学校试教,按学校要求到拟聘学校报到。
2011年12月初至2012年1月底,由拟聘学校组织考核组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考核不合格人员,报请县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解除聘用合同,退回原校工作。
二、纪律要求
参加考聘补充城关地区中小学教师工作的各级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公道正派、尽职尽责,严格遵守公开考聘工作的各项规定和纪律。对违反纪律的,严肃查处。对竞聘人员在公开考聘工作期间,有弄虚作假、拉关系、走后门、请吃送礼等不正当活动的,一经举报查实,取消其考聘资格。为便于接受社会监督,在公开考聘期间设举报电话:
0857- 5221501(大方县纪委监察局)
0857-5252872(大方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咨询电话:
0857- 5251738(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7- 5252863(大方县教育局政工股)
13984473850(黄采明)
13885739699(韩德宽)
大方县2011年补充城关地区
中小学教师考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