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6)报考面向服务基层期满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的,需提供相应项目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报考岗位所需其他佐证材料。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报考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岗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5.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通知书》上注明面试的时间、地点、需要携带的证件及面试须知等。《面试通知书》需现场领取,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采取分组方式进行,满分成绩100分。
3.面试分说课、组织游戏活动、才艺展示三个部分,分别占面试成绩权重的20%、40%和40%。面试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蒙授岗位必须用蒙语进行面试。
4.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锡林浩特市政府门户网、锡林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平台、锡林浩特市教育局微信平台上公布。
(七)总成绩的计算
幼儿教师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0%+面试总成绩×70%;校医、财会岗位,笔试总成绩即为本人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原则上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如出现总成绩并列的,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
(八)体检与考核
1.体检人选确定
进入体检阶段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排列顺序,按与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因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拟进入体检人选超出招聘人数的,幼儿教师岗位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取加分前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该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方式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阶段考生名单与考试总成绩一同在锡林浩特市政府门户网、锡林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平台、锡林浩特市教育局微信平台上公布。
2.组织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由市公开招聘幼儿教育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医院进行。未在规定时间、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以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不进行补充招聘。
3.考核
考核工作由市公开招聘幼儿教育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不进行补充招聘。
(九)确定拟招聘人员及公示
1.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
2.将拟招聘人员情况在锡林浩特市政府门户网、锡林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平台、锡林浩特市教育局微信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对拟招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由公开招聘幼儿教育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经研究,取消拟招聘人员招聘资格后产生的岗位空缺,不进行补充招聘。
(十)报到及岗前培训
经公示确定招聘的考生,由市教育局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所填报岗位类别,将其分派到相应的招聘单位。考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市教育局指定招聘单位报到,按期不报到的,取消其招聘资格。报到后由市教育局组织进行统一的岗前培训。
六、报考人员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须通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客户端“蒙速办”APP、“蒙健康”APP申领“健康码”,并于考试当天按照要求出示。“健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健康码”非绿码的人员,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干咳、发热(腋下37.3℃以上)、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人员,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非绿码的人员,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人员,须在自治区内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人员,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二)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市教育局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期间,报考人员应自备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以外,须全程佩带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五)报考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日之前14天内,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六)报考人员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管理。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报考人员,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七)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其他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三)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八、咨询和举报电话
招聘考试程序咨询电话:0479—8108019(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聘岗位条件咨询电话:0479—8212556(市教育局)
举报电话:0479—822257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79—8212779(市教育局)
0479—8110258(市纪委监委)
附件:
锡林浩特市公开招聘幼儿教育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