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南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8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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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于2013年12月经河南省委、省政府批准成立,前身为鹤壁新区,是城乡统筹、“三化”协调发展的试验区,是“一二三产复合,经济生态人居融合”的功能区,将建设成为鹤壁市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的样板区和全省统筹协调发展的示范区。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生态宜居。为进一步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打造“教育名区”,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8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招聘初中教师18名、小学教师71名,共89名(含从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中招聘初中教师6名,小学教师8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
2.身体、心理健康,能完全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应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年龄(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如因疫情原因颁发毕业证书时间推迟,以国家公布的实际毕业时间为准,届时没有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报考者报考的任教学科应与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任教学科相一致)。
因疫情影响,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中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2018年和2019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如符合其他报考条件,可以“先上岗,再考证”,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报考1008、1009、1010、1105、1106、1107、2007、2008、2009、2010岗位的还应具备以下条
件:
(1)2015年9月30日前至今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教师(原为特岗教师的,含3年服务期);
(2)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中小学一级(职称过渡前为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近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
三、公开招聘的程序与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网站(http://sfq.hebi.gov.cn)和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公布。
(二)报名办法和有关要求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0日9:00—6月22日18:00。应聘人员登录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点击“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后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GIF、PN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1791796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2.资格初审:2020年6月20日9:00—6月23日18:00。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应聘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审核不合格的,说明理由。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重新上传照片。若审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重新按要求填报,报名无效。应聘人员可在填报信息1个工作日后登录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2020年6月24日18:00前登录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缴纳考务费。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应聘人员需缴纳考务费30元(应聘人员需开通支付宝,并确保支付宝内有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0年6月24日9:00至17:00到示范区组织宣传工作部(帆旗大厦A座2603室)办理免缴费用的手续。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应提交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逾期未办理免缴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需要,笔试时间待定,准考证打印时间会在示范区网站公布,缴费成功的考生,请留意并在通知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http://www.etaa.com.cn)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笔试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笔试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三)应聘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需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取消招聘。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1日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或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的,退还所缴的考务费。
2.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岗位情况,在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网站(http://sfq.hebi.gov.cn)和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统一公布。
3.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招聘公告的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应聘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应聘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务费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