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西北海市银海区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教育人才招聘公告【5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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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进银海教育跨越式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北海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的通知》(北组通〔2015〕75号)和我区人才引进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面向“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和省级以上重点师范院校通过招聘方式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教育人才55名。并计划于2020年6月组织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专业人员在北海市本地进行现场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北海市银海区中小学招聘岗位55个(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其他院校毕业、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2016年6月及以后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
(三)省级重点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2016年6月及以后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
北海市(含县区)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不在此招聘范围。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品行端正,有一定的管理水平和团结协作精神,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招聘对象应获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合格学历证书和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个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2018、2019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实行“先上岗、再考证”,可报名考试,但必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其他往届毕业生必须具有相应等级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必备身体条件。
(四)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0日至2002年6月10日期间出生;博士及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从2020年6月12日起,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信息将在北海人才网(网址:www.bhrc.cn)和相关省级重点师范院校就业信息网站上发布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应聘者在北海人才网(网址:www.bhrc.cn)下载《北海市银海区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教育人才报名表》,将报名表、简历等相关证明(往届生需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书)扫描件、当日健康码(绿码)截图发送至电子邮箱yhjyrs@163.com。
2.报名时间:6月12日—24日18:00。
(三)资格审查
北海市银海区教育局对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以电话形式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面试,并告知具体时间和地点。
(四)组织考试(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心理学。根据有关规定,本科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除外)需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的本科生名单。研究生和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不用笔试。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
2.面试: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60分合格。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70分方为合格。试讲主要测试考生教学能力水平,包括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有关专业知识,试讲时间10分钟;答辩由考核组根据试讲内容及涉及相关的知识进行提问,答辩时间5分钟。面试时按面试要素进行现场评分,按成绩高低确定人选,考官组同时按要求填写面试评分表。
3.拟聘: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经双方商谈同意,可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如商谈后排在拟录用岗位首位的应聘者个人提出放弃录用,则顺次与下一名次应聘者商谈。以此类推。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在区教育局考核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等方面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察结果,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体检阶段。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由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银海区教育局组织,并统一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聘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须当日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及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