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部分,其中专业知识占70%,综合知识占30%。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笔试为参加汉语授课岗位招募人员提供汉语试卷,为参加蒙语授课岗位招募人员提供蒙语试卷。
(2)笔试结束后,对参加考试的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场按照标准化设置。
(4)笔试时间、地点和应携带的证件,详见准考证。
(5)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
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与笔试成绩一同公布。
面试采取分组方式进行。
面试满分100分,分为说课、组织游戏活动、才艺展示三个部分,三部分分别占面试成绩权重的40%、30%和30%。面试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参加考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面试总成绩×60%。
考试总成绩及时公布。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人员确定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顺序排列,按照与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同一岗位因考试总成绩并列超出招募人数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体检。进入体检阶段人员名单与考试总成绩一同公布。
2、组织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未在规定时间、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募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并列成绩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体检。
3、考核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募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并列成绩的,并列人员全部递补,进行体检和考核。
(五)确定拟招募人员及公示
1、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研究确定拟招募人员。
2、将拟招募人员情况在太仆寺旗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5天。
3、公示期间,对拟招募人员有异议的,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对有反映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招募的,办理招募手续;对经调查核实影响招募的,取消招募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报到
经公示确定招募的考生,由太旗教育局分配至相应单位安排工作。不服从分配的,取消招募资格。
六、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募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二)公开招募期间,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三)对违反公开招募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招募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招募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公益性岗位服务协议,予以清退。
(四)对违反公开招募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479--5750787(教育局)
举报电话:0479--5238134(纪委派驻纪检组)
太仆寺旗教育局太仆寺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