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雅安市2019年教师招聘【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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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我市2019年度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额共计501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雅安市2019年公开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本次招聘使用事业编制,在我市服务期不少于5周年。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报考。
岗位报考资格条件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有以下工作经历且累计工作满2周年及以上,视为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1)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各级国有企业、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2)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3)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岗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或其他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19年9月5日。本公告中应届毕业生是指2019年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年龄18—35周岁(1983年9月5日—2001年9月10日期间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5.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报考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采用网络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工作由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各县(区)、市级主管部门(单位)分别组织实施,即:报考市级事业单位的由市级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报考县(区)事业单位的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单位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政策性加分
1.加分对象。
(1)四川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
(2)四川省“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志愿者;
(3)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志愿者;
(4)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志愿者;
(5)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
(6)四川省“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志愿者;
(7)退役大学生士兵。
2.加分条件。
(1)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特岗教师”计划的志愿者,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且经县(区)级项目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加分合计最高不超过6分。
(2)按照省人事厅《关于同意成都市“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服务期满志愿者参照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享受服务期满后有关政策的批复》(川人办发〔2009〕182号)规定,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参照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加分政策执行。
(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调整“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聘期的意见〉的通知》(川委办发电〔2009〕25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截止报名时,任职期满(含签3年满2年)经县(区)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报考县(区)和乡镇事业单位的,每工作满1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经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获奖次数不累计加分),加分合计最高不超过9分。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按上述规定加分,加分合计最高不超过6分。
(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等5部门《关于实施“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规定,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且在基层服务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参照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加分政策执行。
(5)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截止报名时,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
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条件的,按最高者加分。凡享受加分政策,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不再加分。
3.加分程序。
符合加分条件的,网上报名时须在“政策性加分分值”一栏预先如实填写拟加分分值,并于2019年9月25日—9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雅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七楼705,雅安市先锋路30号)进行加分复核。
加分对象中第(1)—(6)类人员,提供的加分复核材料包括:1.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2.准考证;3.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4.合同、协议书或服务证;5.年度考核登记表;6.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加分对象中第(7)类人员,提供的加分复核材料包括:1.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2.准考证;3.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4.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证;5.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6.《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
所有材料均需备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交复印件),凡未按要求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核材料以及网上报名时未按要求填写加分分值的,均不予加分。政策性加分考生名单及加分情况,将于2019年9月30日前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加分有反映的,经查实后予以更改加分分值或取消加分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考试成绩按以下办法计算: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含专业技能测试)×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满分各为100分。笔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2.笔试时间。2019年9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任意一科的考生,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笔试成绩将于2019年10月14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可于2019年10月16日前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9年10月17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市级事业单位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我局统一确定并集中进行;县(区)事业单位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
资格复审公告将于2019年10月22日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发布。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照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3∶1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按照资格复审公告要求携带《考生信息表》一份(须贴上本人照片)、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岗位的,要提供录(聘)用文件、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或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之一即可)。对有其他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要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经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并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由负责资格复审单位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资格复审阶段出现的缺额,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因递补考生所留电话有误或不畅通所致无法通知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我局将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公布最终进入面试考生名单。
2.面试。面试工作由市、县(区)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即:报考县(区)事业单位的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报考市级事业单位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方式应根据有关规定合理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原则上在2019年11月18日前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