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于县城扩容建设进度加快,入住县城的居民及适龄少年儿童大量增加,县城区学校学生人数急剧增加,师资数量严重不足及部分学科教师紧缺。同时,浙大小学秋季学期开学拟招7个班(原协育中学小学部二至六年级分流5个班,另新增一年级2个班)。为解决上述矛盾,加快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拟在全县教育系统考(选)调59名教师(其中,初中教师26名,小学教师33名)充实到县城区学校。现结合学校编制及学科需求等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考(选)调学校及学科人数
(一)面向县城区小学公开选调浙大小学学科人数
(二)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学校及学科人数
二、公开考(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立足县情,优化配置师资的原则;
(四)坚持有利于调动全县教师积极性,坚持终身学习的原则;
(五)坚持“空岗聘任,薪随岗变”的原则。
三、公开考(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公开选调对象及条件
1、对象:县城区小学在职在岗教师(含借调人员)。
2、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受处分期间不具备选调资格。
(2)教龄5年及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3)2009、2010、2011三个学年中,至少有1—2学年的教育教学成绩必须在本单位同级同类同学科中排名二分之一及以上,且在学校本学科教师中能起到带领示范作用。
(4)选调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根据浙大小学岗位情况进行优先竞聘。
(二)公开考调对象及条件:
1、对象:本县在职在岗教师。
2、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受处分期间不具备考调资格。
(2)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3)2009、2010、2011三个学年中,至少有1—2学年的教育教学成绩必须在本单位同级同类同学科中排名二分之一及以上。教育教学成绩所考察的学科与考调学科一致。
(4)报考小学学科岗位的教师应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教龄5年及以上,且现仍在小学教学岗位上;报考初中学科岗位的教师应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教龄5年及以上且报考学科岗位应与现任教学科岗位一致;报考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四类紧缺学科岗位的教师应具备教龄1年及以上且报考学科岗位应与现任教学科岗位一致。九年制学校教师可不受教学岗位的限制。
(5)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6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6)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已全面建立,考调教师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应根据调入学校岗位情况进行确定。若调入单位相应岗位有空缺,则按相关文件要求竞聘;若调入单位相应岗位无空缺,则聘任到低等级空缺岗位。
报考人员的相应证件和报考资格由所在乡(镇)中心小学或中学校长负责审查,出具证明。若弄虚作假,视其情节轻重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违规报考教师3年内不得申请调动、不得评优评先。
四、公开考(选)调办法
(一)浙大小学的考(选)调办法
浙大小学本次考(选)调学科计划共计20名。
1、选调
从县城区小学在职在岗教师(含借调人员)中选调学科骨干教师到浙大小学任教。选调本着自愿的原则,由本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根据申请人资格条件推荐学科骨干教师候选人,提交湄潭县考(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考核确定。选调不足的学科计划转入相应学科的考调计划。
2、考调
面向全县在职在岗教师公开考调(因选调不足而转入的学科计划另行计算)教师到浙大小学任教。
(二)其余学校的考调办法
1、湄江中学、协育中学和浙大小学学科岗位实行定学校定学科报考,不进行择岗。
2、实验小学、湄江二小实行分学科报考,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择岗聘用。
五、公开考(选)调程序及要求
(一)选调程序及要求
本次选调工作的基本程序为:1、发布公告;2、提出申请;3、学校资格审查、推荐;4、考核;5、公示;6、办理调动手续。
1、发布公告
面向县城区小学在职在岗教师(含借调人员),就选调学校、选调条件及办法、程序等发布公告。时间:2012年8月1日 — 8月8 日。
2、提出申请
由本人自愿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时间:2012年8月1日 — 8月15 日。
3、学校资格审查、推荐
所在学校根据公开选调学校及学科岗位条件的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推选出候选人报湄潭县公开考(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考核
湄潭县公开考(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校推荐候选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教学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