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搭建公正选人用人平台,保证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2012年教育系统进人计划,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特制定遵义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 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考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核(政审,资格复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考单位及职位
全县中小学及幼儿园新增教师215名,其中:高中教师12名、职校教师8名、初中教师34名、小学教师81名、幼儿教师40名(其中定向招考9人,是指面向“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一村一大”等大学生招聘),校医5名,财务5名,管理人员30名(其中定向招考10人,是指面向“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一村一大”等大学生招聘)。具体职位详见《遵义县2012年公开考试招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职位表》附件一(1-6)、附件二。
三、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本县户籍(2012年6月1日以前落户本县,含未落户本县的原本县籍应往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报考学前教育教师岗位且为幼师专业的毕业生可放宽到全日制中专学历);
2、外县户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仅限报考县职校对应专业的双师型教师岗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重点院校(“211工程”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仅限报考中学教师岗位)。
3、在我县服务的定向生不受户籍限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5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本县户籍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外县户籍全日制普通高等重点院校(“211工程”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选报学科时应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上学科相对应。
(2)英语水平达四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英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以报考义务教育阶段的英语教师。
(3)非师范类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可以报考县职校对应专业的双师型教师岗位(无教师资格证也可报考)。
(4)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毕业生,必须具有师范类对应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5)报考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毕业生:①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和艺术类专科及以上学历,需有教师资格证书;②定向招考计划不限专业和教师资格证;③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含中职>幼师<学前教育>专业的毕业生可报考。
4、报考财务岗位人员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及相关专业;
5、报考校医岗位人员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
6、报考管理岗位人员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7、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在职人员(即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2)现役军人、在校生;
(3)定向到具体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被辞退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处分期内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三天:2012年 6月 25日至6 月27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遵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3、注意事项
①报名时,须持报到证、毕业证书(2012年应届毕业生因特殊情况暂无毕业证书的,持学校毕业证明、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教师资格证(报考教师岗位)、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
②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遵义县2012年公开考试招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报名表》。
③报名时缴纳考务费150元。
4、如出现某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招聘职位调整或取消的情况通过遵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yxrb.com)和遵义县教育网(www.zyxjy.net.cn)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原报考的职位被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招聘职位参加考试。
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后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笔试者,计入开考比例,其各项成绩均按“0”分计算。
5、《准考证》的领取时间为:2012年 7月4日至 7月 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领取地点:考生报名处。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
(一)笔试
1、笔试由县招考办委托县外专业命题机构统一命题、制卷等,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报考教师岗位人员(职校除外)的笔试内容由专业知识(占70%)和综合知识(占30%)两部分组成。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高考难度)(学前教育教师笔试内容为幼教大纲内容);综合知识内容包括:2011年6月至2012年5月的时事政治、贵州省省情、事业单位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等知识。
报考管理、财务、校医、职校岗位笔试为考综合知识,内容为:2011年6月至2012年5月的时事政治、贵州省省情、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等方面的内容。
2、笔试时间:2012年 7月7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县招考办负责组织,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全过程的监督和指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专业技能测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名额3:1的要求,从高到低确定专业技能测试对象,若笔试成绩并列的末位考生,同时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考生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招考同学科笔试平均成绩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2、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抽签进入考场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三)成绩计算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7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70%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考试成绩均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学科同层次按拟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若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3、若体检不合格者,由本人书面申请可复查1次。复检不合格者,则取消考核(政审)资格。
4、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七、考核(政审)
(一)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核(政审)对象。对考核(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考核办法: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往届考生毕业至今的表现,由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在外务工的考生表现,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证明。考核(政审)标准另附。考核(政审)不合格者(含自愿 放弃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下列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1)考生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且三年不得参加我县各类招考,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截止到2012年7月30日,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供招聘职位所需的学籍档案、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3)经县公开考试招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八、公示
1、根据招聘工作程序分阶段按规定进行公示。
2、拟聘公示,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在考核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人事管理权限,同学科和同层次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若总成绩相同,则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择岗确定拟聘人员,并通过遵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县招聘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九、聘用
1、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管理权限上报遵义市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在聘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的岗位进行办理,不允许调换,若考生不签订聘用合同或不服从聘用的,作自动弃权处理,取消聘用资 格。
2、凡体检、政审和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3、凡聘用的新增人员原则上三年内不能调动。
十、纪律要求
1、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招 聘过程中,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电话通讯要24小时开通,且近期不应变换电话号码,以便联系。
(2)在招聘工作中,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的各项事宜通知,超出办理时限和不按规定办理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852-7222381
0852-7221762
监督电话:0852-7222175
十一、本《简章》由县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招考办裁决。
附件二:专业教师招考报名范围.xls
遵义县公开考试招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二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