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遵义市人事局《关于贯彻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遵市人发[200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湄潭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64名(初中教师35名,幼儿园教师26名,特殊教育教师3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考学校及学科人数
具体招考单位及岗位详见《湄潭县2012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职位一览表》(见附件1)
二、公开招考原则
(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立足县情,合理配置师资;
(三)初中35个教师岗位和幼儿园26个教师岗位分别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择岗聘用;特殊教育3个教师岗位实行定学校定学科报考,不进行择岗;
(四)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聘用上岗。
三、公开招考的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职业道德,热爱教师职业,服从组织安排;
(三)志愿到湄潭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4年3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六)报考初中教师的应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为报考学科岗位相应专业;
(七)报考幼儿园教师的应具备国家承认的中(幼)师学历且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者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教师资格证;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有较强的语言交往能力,具备胜任幼儿日常教学及承担幼儿工作的身心素质;
(八)报考特殊教育教师的应具备国家承认的特殊教育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教师资格证;热爱特教事业,有服务于特殊教育的思想意识和敬业精神;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操作能力,了解掌握特殊教育新课程理念,熟悉个别化教育的组织实施操作方法;熟悉聋人手语,能与聋哑人正常沟通交流;
(九)外县在职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的同意报考意见且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十)本县在职人员不能报考;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聘用:
1、在校期间或工作期间受过纪律处分或受过治安处罚及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3、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十二)户籍不限。
四、公开招考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考工作的基本程序为:(一)发布公告;(二)报名;(三)资格审查;(四)考试(笔试、面试);(五)体检;(六)考核;(七)择岗;(八)公示;(九)聘用。
(一)发布公告
拟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和湄潭教育网,就招聘类别、招聘学科、招聘条件、招聘程序等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要求:初中、幼儿园分层级按学科报名;特教按具体职位报名。报名时携带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验证后交复印件)、湄潭县2012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粘贴到报名表上)、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3张(粘贴到报名表上)及报名考试费150元。
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如出现某个学科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学科岗位招聘计划予以取消或按比例调整该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人员原报考的学科岗位被取消后,由报考该学科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招考办研究同意后,可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2、报名时间:2012年3月22日—23日
上午8:30 —11:30 下午2:30 —6:00
3、报名地点: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三)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至聘用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记分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报考初中学科岗位的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报考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科岗位的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体检。进入考核、体检的人员若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再次面试,总成绩高者进入考核、体检。
成绩计算公式为:报考初中学科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科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考试内容:
(1)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综合知识占30%、专业知识内容占70%,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30%+专业知识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考试的范围主要包括:招考学科岗位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笔试工作结束后次日,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报考岗位计划3: 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登记确认后,暂时封存,待面试结束后,一并公布)。若进入面试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为说课,内容为报考学科岗位教师应具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着重考察考生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仪态、行为举止以及教育思想、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教学特色等教育教学活动过程。考生说课准备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15分钟。
报考幼儿园学科岗位的面试形式主要为说课和专业知识测试。
报考特殊教育学科岗位的面试形式主要为说课和专业知识测试。
面试工作结束后次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公布7个工作日。公布内容包括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2、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2年3月25日上午9:00 —11:30
面试时间:2012年3月27日上午9:00开始
3、考试地点:待定,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2年3月24日下午3:00
领取准考证地点: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五)体检
体检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60分以上者)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数,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60分以上者)依次等额递补。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当日,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确认不合格的,如本人提出申请,经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待定
(六)考核(政审)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核对象。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写出考核报告,并将考核结果告知被考核对象。考核中发现有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60分以上者)依次等额递补考核人选。
(七)择岗
考核(政审)合格人员,初中35个教师岗位和幼儿园26个教师岗位分初中和幼儿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限时择岗,具体岗位以《湄潭县2012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职位一览表》公布的为准。
(八)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湄潭教育网等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被举报违反录用规定和考试纪律并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60 分以上者)依次递补聘用。
(九)聘用
公示期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用人员的有关资料上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按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1、新聘用人员与学校签定5年定点聘用合同,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动申请。
2、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湄潭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招聘日常事务工作。
联系电话:0852—4229221(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教育股)
六、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实施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凡违反招聘纪律或有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和有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 0852—4221073(湄潭县纪委、县监察局)
0852—4229225(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室)
七、本简章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