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遵 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教师实施办法》(遵市人发[2008]9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3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按照所报考学科岗位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
3、按照《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试行办法》聘用上岗。
二、工作程序
招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招聘高(职)中教师8名、初中教师27名、小学教师40名、幼儿教师8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及要求详见《余庆县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见附件)。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报考高(职)中、初中教师岗位为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2、报考小学、幼儿教师岗位为中专及以上的应往届毕业生,限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即出生地属余庆县)。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所具备的其他条件;
6、外县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和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本县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育系统新增教师的其他人员。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余庆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考办)负责组织,并负责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3日——2012年7月9日,每天报名时间08:30——17:30。
2、报名地点:余庆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 报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2012年申报教师资格人员,若认定部门还未颁证,须有该部门出具的认定证明,并 附证书编号)、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 位。考生报名时需交考务费150元。
5、报名时,考生应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比例低于3:1的,则对该岗位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报考人员原报考的岗位被取消后,经本人申请,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加考试,若本人不申请的,退还其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本《招聘简章》要求,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若因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三)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于2012年7月19日08:30——17:00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报名费凭据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