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内蒙古师范大学招聘编制外校内备案制人员简章【61人】
为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完善多元化用人机制,满足用人需求,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和要求,我校决定公开招聘编制外校内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称“备案制人员”)从事党政管理、辅导员、教学秘书工作,备案制人员属学校自行聘用,不占事业单位编制,工资标准与在编人员相一致。
一、单位简介
内蒙古师范大学创建于1952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最早建立的高等学校,自治区重点大学,是具有鲜明教师教育和民族教育特色的综合性师范大学。经过几代人的艰苦创业、实践探索,现已成为自治区培养基础教育、民族教育师资和蒙汉兼通少数民族复合型人才的重要基地,是自治区中学教师培养中心、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基础教育与民族教育改革发展研究中心。学校也是国家及自治区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教育培训基地、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自治区民族雕塑研究中心、专业艺术创作基地、人文社科普及基地,是自治区各类体育专业人才和全国八省区蒙古族体育人才、中国北方民族音乐人才、自治区美术、艺术设计教育人才培养基地,被社会誉为“民族教育的摇篮”。
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学校正按照“融入社会、服务社会、引领社会”的理念转型发展,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为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创新型高水平综合性师范大学而不懈努力。
二、招聘计划
根据学校岗位的实际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1名。包含党政管理岗位26名,专职辅导员25名;定向招聘内蒙古师范大学校聘及二级单位自聘人员岗位10名(教学秘书岗),以下简称“定向岗位”。(《岗位需求表》附后)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4、学历、学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含国外取得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博士、硕士学历学位人员);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5、年龄要求:1989年1月3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定向岗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1979年1月3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博士毕业生应聘人员所学硕士研究生专业需符合岗位要求。
9、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能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定向岗位”的报考资格是指:以校聘及二级单位自聘的形式在我校连续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在岗人员。工作年限截止到2019年1月3日。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包括2018年12月31日前的毕业生);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资格初审
(一)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impta.com)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1月3日-2019年1月6日17:00。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471-4392506,王老师。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须用身份证(或护照)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注意所报岗位与专业等相关要求,需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色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未按照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应聘人员自行选择答题语种,并在网上点击确认。笔试答题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5.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报名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二)资格初审及交费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19年1月3日至2019年1月6日。交费时间为1月3日至1月8日17:00。
对应聘人员报名后2日内(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
2、招聘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内蒙古师范大学编制外校内备案制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