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交口县幼儿教师招聘公告【54人】
为提高我县学前三年教育整体水平,切实解决我县幼儿教师不足、专业结构不合理、年龄老化等突出矛盾。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从近年来我县籍幼儿师范毕业生中招聘幼儿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范围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的2018年前(含2018年)全日制普通院校中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或幼儿师范类学校相关专业毕业生。
二、招聘数量、岗位、条件
(一)招聘54名:城区幼儿教师20名,农村幼儿教师34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取得幼教、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含考试成绩合格);普通话证二级乙等以上。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后出生)。
7、学前教育、幼教及幼儿师范类学校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院校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8、应聘人员本人或其父母为交口户籍 (含原交口籍生源毕业生毕业后未迁回的);具备以下条件参加应聘的人员,户籍可不受限制:①与交口县户籍人员或在交口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结婚组建家庭的;②在交口县机关事业单位服务五年以上并在岗的。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交口县政府网站、交口电视台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应聘人员只限应聘一个岗位。
报名日期:2019年1月10日---2019年1月14日
报名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 交口县教育科技局
3、报名提交材料:
报考人员提前填写、打印《报名登记表》;同时携带报到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考试成绩合格证、普通话证、身份证(二代)、户口本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与《报名登记表》所贴照片相同的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照5张(粘贴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下方空白处,另外用U盘提供同底电子版照片一张,要求jpg格式并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户口不在交口县辖区的需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交口籍生源毕业生提供户口迁移证明;组建家庭的提供结婚证和其配偶的户口证明(或工作单位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在交口机关事业单位服务五年以上并在岗的提供单位一把手签字盖章的工作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条件或因身体等原因不能担任本岗位职责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以后各环节(包括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一律不递补。
(四)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为一卷(分值为100分),设定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保留二位小数,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笔试科目为幼儿教育教学理论、公共基础知识、幼教教学大纲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结束一周后,笔试成绩、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通知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