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陕西师范大学管理职员、辅导员招聘公告【17人】
根据学校管理职员和辅导员队伍建设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管理职员、辅导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本年度管理职员按照具体岗位招聘,计划招聘14人,具体岗位及特殊要求见附件1。
本年度辅导员不区分具体岗位,其中专职学生(研究生)辅导员计划招聘10人(原则上男性、女性各占50%)、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计划招聘2人、留学生事务管理人员计划招聘1人,岗位及特殊要求见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管理职员
1.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2)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敬业奉献,开拓创新。
(3)品行端正,尊重教师,尊重人才,具有主动为广大师生和教学科研工作服务的意识,严于律己,善于合作。
(4)熟练使用网络办公系统。
(5)身心健康。
2.资格要求
(1)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原则上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在海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知名科研院所学习。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5年12月2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89年12月29日以后出生)。
(二)专职学生(研究生)辅导员
1.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2)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敬业奉献,开拓创新。
(3)热爱学生工作,具有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
(4)身心健康。
2.资格要求
(1)中共党员。
(2)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原则上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在海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知名科研院所学习。
(3)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5年12月2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89年12月29日以后出生)。
(三)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
1.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旗帜鲜明反对民族分裂、宗教极端和暴力恐怖主义,坚决维护祖国统一、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敬业奉献,开拓创新。
(3)热爱学生工作,具有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
(4)身心健康。
2.资格要求
(1)中共党员。
(2)少数民族,熟悉少数民族政策,能熟练使用维吾尔语和汉语进行交流。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原则上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在海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知名科研院所学习。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