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2017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园教师简章
根据《新城区2017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园教师实施方案》,新城区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幼儿园教师40名(其中普通岗位25名、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15名)。(详情请阅读《新城区2017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园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幼儿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教育教学基本能力;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9年10月9日之前,1981年10月9日之后出生);
3.应往届毕业生,且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详见《岗位表》;
4.报考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者被聘用后、须在上岗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报考者选报志愿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不得跨专业报考,对专业的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
8.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是指: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以蒙古语授课为主,且高考时使用蒙古语文试题答卷,录取为区内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录取为区外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的毕业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3.2018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4.报考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一律在互联网上进行,报名网站为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8日9时整—2017年10月21日17时整。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且必须用居民身份证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详见《岗位表》)。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签署《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新城区2017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用人单位可不予审查通过。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2.报考资格的初审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新城区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查部门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应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或说明。
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10月18日9时整-2017年10月22日17时整。
报考人员对《岗位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及岗位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向新城区教育局咨询。
3.报名结果的确认
(1)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初审通过者(含2016年、2017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免费用人员,呼和浩特地区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应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报名成功。报考岗位笔试考两科,报考费为120元。
缴费时间为2017年10月18日9时-2017年10月23日12时。
在缴费时间截止时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
(2)呼和浩特地区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免收报考费。呼和浩特地区低保家庭报考人员须持《新城区2017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园教师(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表》(见附件2)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报名登记表》、准考证,于2017年11月20日-2017年11月21日到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地址:新华东街奈伦国际B座三楼北厅14号窗口,联系电话:0471—3697650、0471—3690468)进行审核确认。
呼和浩特地区低保家庭报考人员请登陆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下载打印《新城区2017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园教师(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表》,并逐级审核。
(3)2017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考费;2016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2016年、2017年毕业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1份、《新城区2017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园教师减免考务费申请表》(见附件3)2份,于2017年11月19日-2017年11月21日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教育局人事科4101室(成吉思汗大街29号新城区政府东附楼原公安大楼)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
(4)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其减免费用由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在规定日期内通过网上银行退到报考人员交纳费用的银行卡里。对于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4.岗位计划的调整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4方可开考。“蒙古语高校毕业生授课岗位”中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新城区教师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将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调整到普通岗位。已经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可重新报考,调整后的岗位,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公布。报考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并已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由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自动将报考费退到报考人员的银行卡里。
5.准考证的打印
报考人员务必于2017年11月15日9时至2017年11月17日17时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由新城区教师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科目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综合知识测试范围包括教育法律法规常识,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基本原理,教师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专业知识测试范围包括幼儿教育方面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能力。
3.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
4.笔试成绩政策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加权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笔试成绩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2.5分
5.笔试试卷,报考普通岗位用汉语文字作答,报考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必须用蒙古语文字作答。同一科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对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的或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6.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定于2017年11月18日(星期六)进行。
具体考试时间:上午8:30-9:40综合知识考试;上午9:40-11:10专业知识考试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7.笔试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
新城区教师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