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艺术学校招聘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各位考生:
现将呼和浩特市艺术学校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12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2、资格复审地点:呼和浩特市艺术学校办公楼二楼行政办公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高速北辅路3公里处)。
二、资格复审对象
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且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及要求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须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org.cn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请提供以下材料:
(一)3张一寸彩色近照,《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含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户口在区外的内蒙古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内蒙古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应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属于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还须提供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
(四)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岗位要求企业专业工作经历的,须提交由企业出具的专业工作证明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以《呼和浩特市艺术学校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岗位招聘条件”为准。
以上所需证件和证明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1份)。上述材料提供不完整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六)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七)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八)应聘人员须用汉语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九)应聘人员所填写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与本人所报考单位联系。
四、咨询和监督电话
资格复审联系电话:0471-3953118。(呼和浩特市艺术学校行政办公室)
资格复审监督电话:0491-3456099。(呼和浩特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五、其他事项
资格复审环节如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呼和浩特市艺术学校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