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内蒙古医科大学编外人员招聘公告【12名】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内蒙古医科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8年学校计划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2名(非事业编制)。详见《内蒙古医科大学2018年度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应聘人员必须是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起点毕业生且学历、学位双证齐全(含国外取得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人员),须符合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19年毕业生);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同时进行。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8日9:00—17:00
报名地点:内蒙古医科大学新华校区学生公寓配楼2楼会议室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471-6653047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应聘者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6、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7、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所有学历教育阶段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所有学历教育阶段学信网在线学历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个人简历;
(6)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岗位所需其他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8、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
9、资格审查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使用汉文作答,满分100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11月30日上午9:00开始
地点:内蒙古医科大学新华校区教学实验综合楼5楼502室
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
3、笔试总成绩=笔试试卷成绩+政策加分。
政策加分: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试卷成绩上加2.5分。
4、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将在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5、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不进行递补。
6、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在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7、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范围)。
(二)面试
1、面试工作由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
2、面试采用回答问题与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由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考试成绩当场公布。
3、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面试总成绩须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70分及以上方可按比例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4、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8年12月3日9:00开始
面试地点:内蒙古医科大学新华校区学生楼配楼2楼会议室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考试结束后,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将面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发布。
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面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面试总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项目、标准和规定进行,由学校统一组织,费用自理。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严格考察并作出考察结论。通过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应聘资格条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学习)经历、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素质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公示期满,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2019年毕业的拟聘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四)本次招聘所有岗位为编制外工作人员,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与编制内同职级人员同工同酬,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试用期为6个月。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发布,请予关注。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和聘用后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三)本公告由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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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内蒙古医科大学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2018内蒙古医科大学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