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12年路桥区新教师招聘录用工作,现决定对拟录用的应届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请拟录用的应届考生于8月22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30)将相关材料递交到路桥区教育局人事科(路桥区政府大楼329房间)。所需材料如下:1、路桥籍师范类应届考生: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到证原件;2、路桥籍非师范类及台州籍应届考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考生请在递交材料上注明准考证号、报考类别及学科。
路桥区教育局
201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