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青岛市即墨区赴高校招聘教师简章【100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行多元化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字〔2014〕19号)、《关于印发<青岛市中小学聘用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人社发[2015]4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试行)》(青人社发〔2017〕3号)以及青岛市有关规定和要求,青岛市即墨区面向2019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招聘中小学、高级技工学校聘用制教师100名(详见附件《2019年青岛市即墨区赴高校招聘教师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预报名与现场报名结合、现场资格审查的办法进行。
网上预报名为安排赴高校招聘日程提供参考,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将《报名表》(附件1)于10月22日前发送至邮箱:jmjs2019@163.com;报考技校教师岗位的,发送至jimojixiao@163.com。邮件标题和《报名表》电子版文件名均为“报考岗位名称(必须与《计划表》中岗位名称一致)+姓名“,如高中语文教师张三。10月18日-11月23日集中安排现场报名和初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正式报名以现场报名为准,每人限报1个岗位,现场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身份证、就业推荐书、学校出具的专业学历学位证明、表彰奖励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将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不含报名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019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初试
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发放初试通知书,组织现场初试。初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或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要素。通过初试人员进入面试范围,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四、面试
初试结束后,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集中在青岛市即墨区进行面试。面试工作在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面试主要采取模拟讲课的方式,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公布初试通知书编号)、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即墨政务网教育体育局专页(http://www.jimo.gov.cn/n28356033/index.html)公告公示栏目进行公告,请随时关注。
五、考察、体检
面试通过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人员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顺序(下同),考察人选有缺额的岗位,可从相同学科高学段岗位按照面试成绩进行调剂递补。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签订《三方协议》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签订《三方协议》,在规定时间内拒不签订《三方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签订《三方协议》后放弃应聘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七、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与具体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岗位包含两个以上工作单位的,根据公布的具体单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岗,同岗位从高学段调剂递补人员,列原报考本岗位人员之后选岗。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和最低服务期制度,在即墨教育系统服务期限不得少于6年。
八、纪律
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有关说明
1、具体到达院校招聘的时间及赴高校招聘具体事宜,请关注相关院校网站。
2、本次招聘期间,相关招聘政策信息均在即墨政务网教育体育局专页(http://www.jimo.gov.cn/n28356033/index.html)公告公示栏目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人员按照《青岛市中小学聘用制教师管理办法》(青人社发[2015]4号)进行聘用和管理。
咨询电话:中小学教师0532-88512620(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技工学校教师0532-86657021(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监督电话:0532-88518776(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