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青岛红岛经济区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和资格审查事宜的公告
根据《2018年青岛红岛经济区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现将笔试成绩(详见附件)等予以公布,并将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
2018年青岛红岛经济区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8分。
二、确定资格审查人员范围及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分招聘岗位,按规定比例(1:3)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所有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在“是否进入资格审查范围”栏标注“Y”,以上人员均应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对因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弃权产生的空缺,在该职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事宜另行通知。
三、集中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4月14日(周六)上午9:00-11:00
地点:青岛高新区创业大厦A座15楼1516会议室(青岛高新区智力岛路1号)
四、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2018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18年1月22日之前取得),其中,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对应聘人员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应审查其劳动合同备案及相关工作经历情况(工作年限均截止2018年1月22日)。对应聘人员有资格证书要求的,应提交相应资格证书。参加定向招聘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需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在集中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有关说明
(一)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请面试入围人员及时关注青岛高新区官方网站 (http://www.qdhitech.gov.cn)公布的面试方案(另行下发),按要求做好面试准备。
(二) 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有关事宜请及时关注青岛高新区官方网站 (http://www.qdhitech.gov.cn)。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2-66966988
监督电话:0532-66966708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附件:红岛经济区医疗卫生机构事业招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名单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