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青岛莱西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的公告
根据《2018年莱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将笔试成绩(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将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最低资格分数线
我市2018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综合类笔试(A)为55分,卫生类笔试(B-F)为40分。
二、资格审查人员范围及面试人选的产生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最低资格分数线以上,分招聘岗位,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附件中备注栏加“Y”的人员),对因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弃权产生的空缺,按相同职位在笔试最低资格分数线以上人员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三、资格审查地点、时间
地点:莱西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地址:莱西市烟台路79号,市城建局斜对面,院内劳动就业服务大厅南门)。
报考市直事业单位考生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4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职位的考生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4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卫生系统考生(报考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市立医院的考生除外)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4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四、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报考乡镇卫生院的全部考生及报考其他事业单位专科学历的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属在职人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工作单位证明;2018年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资格审查人员除提供上述基本资格审查材料外,还要根据本人所报考《简章》和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职位要求具有相关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应出具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简章》另有规定的按所报考《简章》执行。
委托他人代办现场资格审查的,被委托人要出具相关材料,同时还需提供委托书(双方签字按手印)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参加审查的,视为弃权。
(二)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当场领取面试准考证,同时请随时登陆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aixi.gov.cn/n8/index.html)关注网上公布的《面试方案》及其他信息,按要求做好面试准备。
附件:2018年莱西市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xlsx
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