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东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选聘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告【95人】
为落实国家和山东省关于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政策,优化师资来源结构,经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批准,青岛市教育局拟选聘部分2019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到直属学校(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任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和范围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2.选聘范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19届山东省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和符合跨省就业规定的外省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选聘办法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从2018年10月12日开始,原则上在2018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面试、考察、体检等工作,具体时间由选聘学校确定。
(二)选聘程序
1.联系双选。应聘人员可以通过《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选聘2019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中的联系方式与选聘学校联系,将《公费师范毕业生应聘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报名表》(附件2)、《毕业生推荐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证书和材料电子件发到选聘学校的电子邮箱,发送邮件后请通过电话确认。各选聘学校也将通过各种方式与毕业生联系、洽谈。
2.资格审查。选聘学校与应聘人员联系双选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时,选聘学校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携带身份证、《公费师范毕业生应聘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名)、《毕业生推荐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各种获奖证书(含奖学金)和水平等级证书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未按规定提供材料的,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3.面试。面试工作由选聘学校组织实施,面试相关安排通过选聘学校网站(见附件1)公布。面试采用说课(讲课)和答辩的方式,部分岗位增加技能测试,增加技能测试的岗位详见附件1。说课(讲课)、答辩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实践操作能力。
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按照说课(讲课)、答辩、技能测试环节分别由考官打分,每个环节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
面试采用说课(讲课)、答辩两种方式的,两项满分均为100分,两项成绩分别按70%、30%比例加权计算面试成绩;面试采用说课(讲课)、答辩和技能测试方式的,三项满分均为100分,三项成绩分别按35%、15%、50%比例加权计算面试成绩。
说课(讲课)、答辩、技能测试成绩中有一项低于60分的,不进入考察范围。
4.考察、体检。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通过选聘单位网站公布。其中,首先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5.公示和聘用。考察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选聘学校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2019年7月15日前不能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
3.选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选聘学校,学校选聘工作咨询电话见附件1,青岛市教育局选聘监督电话:8170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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