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瑶族自治县2012年“特岗计划”拟聘人员集中培训方案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委办《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2〕45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12年招聘的特岗教师的培训工作,经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对象
在全国特岗教师招聘网上公布的富川瑶族自治县特设岗位教师拟聘全体人员(60人)。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巩固特设岗位教师拟聘人员的专业意识,并使其具备从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工作的职业道德修养、教育基本理论、学科教学能力和技能。
三、培训内容
1、教育法规,师德教育,现代教育基本理论和班主任工作等专题。
2、教学理论和教学基本技能。
四、培训形式
采取集中培训、分科教学、专题讲座、现场参观等形式进行培训。
五、培训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
2、报到及培训地点:富川瑶族自治县教师进修学校(富川瑶族自治县第二中学)。
3、培训时间:
六、经费来源
学员的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由自治区特岗教师专项培训经费中开支。
七、注意事项
1、拟聘人员报到时要自带简单行李(蚊帐、席、餐具、衣服等)以便培训期间食宿使用,培训结束后即安排培训合格人员到我县农村学校上岗。
2、报到时须带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的除外)原件,以便统一审核验证;同时,上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2张。无故不参加培训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3、拟聘人员必须于
4、培训时住宿统一安排在学校,学员必须遵守培训纪律,不得随意缺席,要完成相应的培训作业,培训合格者才颁发培训合格证。 5、经培训合格的拟聘人员必须与富川瑶族自治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签约后,由县教育局根据学校教师的实际需要,统一安排到农村学校上岗,受聘特岗教师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如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6、参加培训人员需进行体检,体检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富川瑶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联系电话:0774—7893437。
富川瑶族自治县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