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平南县特岗教师岗前培训方案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委办《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2〕45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12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培训工作,经研究,特制定2012年平南县特岗教师岗前培训方案。
一、成立平南县特岗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平南县特岗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培训方案的组织实施,办公室主任由钟道和兼任,副主任由顾国宁兼任,成员有宾飞平、梁栋辉、蒙祖勤、黎仕荣、郑达艺、李志东、陈庆想、蒙桂广。
二、培训对象
在全国特岗教师招聘网上公布无异议的平南县特设岗位教师拟聘全体人员(342人)。备选人员(46人)没有接到平南教育局通知的不用前来参加培训。
三、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巩固特设岗位教师拟聘人员的专业意识,并使其具备从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工作的职业道德修养、教育基本理论、学科教学能力和技能。
四、培训内容
1.教育法规,师德教育,现代教育基本理论和班主任工作等专题。
2.教学理论和教学基本技能。
五、培训形式
采取集中培训、分科教学、专题讲座、现场参观等形式进行培训。
六、培训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
2.报到及培训地点:平南县师范(平南县实验中学)
3.培训时间:
七、经费来源
学员的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由自治区特岗教师专项培训经费中开支。
八、注意事项
1.拟聘人员报到时要自带简单行李(蚊帐、席、餐具、衣服等)以便住宿、食饭使用,培训结束后即公布拟聘人员的岗位学校。
2.培训时需重新核验相关证件,请拟聘人员报到时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近期一寸免冠相片2张等有关证件,以便统一验核。无故不参加报到培训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超过报到时间将由备取人员递补)。
3.拟聘人员必须于
4.培训时住宿统一安排在学校,学员必须遵守培训纪律,不得随意缺席,要完成相应的培训作业,培训合格者才颁发培训合格证。
5.经培训合格的拟聘人员必须按所报学科岗位从高分到低分填报学校岗位志愿,并与平南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签约后即到签约学校上岗任教(先拿合同到学校报到,后统一办理有关手续)。外地的学员请带好生活用品。
6.培训期间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不尽事宜,请与平南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联系电话:0775—7861177。
附:1.
2.2012年平南县特岗教师拟聘人员名单
平南县教育局
二○一二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