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运城盐湖区事业单位教师招聘【105人】
为完善事业单位队伍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提高整体素质,结合我区事业单位年度招聘计划、空缺岗位实际需求,根据《运城市盐湖区2018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发布以下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3人,其中:全额125人,差额28人。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运城市盐湖区2018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www.yhrsks.com。
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6日9:00—8月10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必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其中报名时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的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凡因信息填报有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书面证明。应聘有教学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学校工资表等能证明其教学经历的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条件: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员,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含到2018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及以上),服务地为山西省且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特岗农技人员,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人员,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晋办发〔2017〕62号《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
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岗位规定工作经历的(不含在校实习的经历),均以报名开始时间为截止日期。
岗位要求的专业及相近专业,参照《山西公务员考试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报考岗位要求为具体专业的,只能以该专业报考;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符合该专业类的专业均可报考(如:报考要求为经济学专业,只有经济学可报考;报考专业为经济学类的,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等均可报考)。报考岗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属同一专业类。
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二)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
报名人员请在提交报考申请2-3日后,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三)缴费
按照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精神,向参加考试人员收取考试费100元/人,缴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1日17:00,未按期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报名注意事项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之比不达3:1时,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招聘名额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则取消该岗位。取消岗位时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它岗位,改报时间:2018年8月11日8:00--17:00。
为保证招聘计划的足额完成,报名截止后,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不达开考比例所核减的空缺岗位,调整到非服务基层同类岗位招聘计划中。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将自动合并到指定的非专门岗位中参加考试。
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
根据(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精神,报考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8月16日登陆盐湖区人事考试网(www.yhrsks.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第二阶段:考试、体检、考察、公示
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必备的专业知识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素质、专业技术能力素质。采用笔试和面试方法进行,均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排列,如依旧相同,则加试面试确定。
报考要求为副高以上职称,实际报名人数少于等于招聘名额,形不成竞争的,不参加笔试,采取考核加考察的方式进行,其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一)笔试
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见网站通知。
1、笔试内容
①报考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理论。
②报考医生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
③报考其他岗位(含教科局会计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
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的内容为法律常识、人文科学、政治理论与时事政治、事业单位概述、职业道德、公文写作与处理、资料分析等。
教育基础理论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
医学基础知识内容为:生物、人体解剖、生理、病理、药理、诊断、医学伦理学等。
2、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两科各占50%。
3、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在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二)资格复审
笔试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文物旅游局讲解员岗位为1:5)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不足该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各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待定。
进行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人事代理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才中心出具档案证明材料;已参加工作的需持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考生,须提供由相关部门加盖公章确认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具体为: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盖章;“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出具“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2010年(含)以后尚未领取“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的“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县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和参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到2018年底前服务期满已取得合格证书的,可携带合格证书进行复审。
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到2018年底前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的须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创业就业基金监管中心审核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拟聘用前还须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毕业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所空缺的面试名额,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予以等额递补,递补工作进行一次,如递补人员有并列成绩,则全部入围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束后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如有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三)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及专业技能等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当场公布分数,教师岗位采取讲课形式,其他岗位采取讲答形式。
2、面试采用百分制,成绩60分为合格(含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
3、文物旅游局讲解员岗位面试工作由主管局负责。
(四)体检、考察、公示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1、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其他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根据有关规定对应聘者体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岗位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
2、考察由招聘领导组统一安排,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此环节主动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3、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湖人事考试网和盐湖政府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和举报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第三阶段: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其中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所招聘的工作人员,须在乡镇卫生院工作1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回县级医疗机构工作。
试用期间享受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工资福利待遇,正式聘用后按国家政策享受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合同签订后,聘用期内不得办理调离、辞聘等手续(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况除外)。
2.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经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五、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为了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运城市盐湖区2018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领导本次招聘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招聘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政策性强,牵扯面广,社会影响大,招聘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全体成员将按照本公告规定的程序和原则,严格把关,规范操作。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招聘到人事、纪检、财务岗位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上工作。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要实行回避。
此次招聘资格审查和资格复审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考生如对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其他事项需咨询的,可直接与主管部门联系。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事业股:0359-2023055
区教科局政工股:0359-2087618
运城中学理想校区:0359-2290111
盐湖区医疗集团:0359-2267234
区文物旅游局:0359-2278100
监督电话:0359-2028599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2018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特别注意:鉴于本次招聘人数较多,已尽可能地增加了报名时间。希望应聘者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日期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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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盐湖区2018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运城市盐湖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