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太原市吕梁市临县招聘高中教师公告【100人】
为了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师资队伍建设,实现科教兴县、人才强县的战略目标,根据《教育法》《教师法》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6号)、《吕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吕人社字〔2018〕90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为做好相关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从实际需要出发,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真正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人才选聘充实到教师工作岗位上来。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教师100名(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12名)。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要求时核减的招聘名额直接调整到本学科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详见附表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思想进步,品质高尚,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遵纪守法,未加入非法组织,无犯罪记录。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辞退、开除公职的;
(3)受到党纪政纪、校(院)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4)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立案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已经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明确服务期限,服务期未满的;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对象
1.学历要求
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且必须取得相应专业学位的二本A类以上(含二本A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对口升学、专升本除外)。在读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对于取得双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其中一个学位专业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的,按符合招聘专业要求对待。
2.户籍要求
(1)具有吕梁户籍;
(2)高考前为吕梁户籍;
(3)高考属吕梁生源地(即在吕梁市范围内参加高考被录取);
(4)在临县工作(正式在编的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的人员的配偶。
(三)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岗位人员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8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必须符合(一)、(二)的要求)
四、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18年7月27日,县招聘教师领导组办公室通过临县电视台、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1日——8月7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8月4日——8月5日星期六星期日休息)
3.报名地点:临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临县新民大酒店南100米处向西直行100米即到)
4.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以下证件进行资格初审: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高考前为吕梁户籍的须提供本人户籍变动的相关证明(有记载的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证明等)。
(6)高考属吕梁生源地(即在吕梁市范围内参加高考被录取)的须提供相关证明(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就读毕业学校的学籍证明或当地招生部门出具的报考证明或录取证明等)。
(7)在临县工作(临县行政事业单位和驻地在临县的国有企业)的正式在编人员的配偶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单位证明和夫妇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8)近期红底1寸免冠照6张(现场报名拍照,照片背面写清本人姓名)。
(9)属在职人员报名的还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符合报名条件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相关证件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学籍证明原件(包括院校名称、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但本人必须于资格复审时带相关证件进行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现场填写《临县2018年招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附表2)。填好后由有关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者报名有效。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出具相关证书、证明或者提供相关资料,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表3)。
应聘人员必须诚信应聘,对自己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通过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资格的;在考试过程中违反招聘纪律的,无论处于招聘过程的哪个环节(包括已聘用),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直至解聘。
5、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2:1及以上,低于2:1的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若有取消岗位情况,将通知有关考生改报其它岗位。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
2.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合格成绩为60分及以上,不达合格成绩者,不得参加资格复审。
3.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均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结束后,考生可登陆吕梁人事人才网查询成绩。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成绩揭晓后进行,所审材料与资格初审相同。
资格复审开始前,按招聘岗位名额,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出现并列时,均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要求的比例依次等额递补参加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以后各环节(包括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由县招聘教师领导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进一步确认应聘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材料和信息是否真实有效。资格复审中,证件(证明)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应聘岗位资格要求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资格复审后,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五)面试
面试由县招聘教师领导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分讲课和答辩(技能展示)两个环节,时间25分钟(讲课15分钟、答辩10分钟)。讲课占面试成绩的70%,答辩占面试成绩的30%,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
面试结束后,按以下公式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小数。以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末位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
(六)体检
体检由县教体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后果自负。体检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考察
考察由县教体局组织,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业水平或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被考察人员需提供:①就业报到证、人事(或学生)档案;②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与复印件;③在校期间的操行评定;④个人科研成果,个人荣誉证书;⑤其它能证明个人素养的相关材料。
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八)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县招聘教师领导组根据岗位职数、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县教体局按程序报县人社局批复。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签订就业协议书及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时报到。
(九)聘用
1、应聘人员被正式聘用后,纳入全额事业人员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应聘人员须在应聘后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用人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一经正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
2、参加应聘人员确定被聘用后,不按时按要求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3、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五、时间及地点安排
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相关时间及地点安排,将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网站信息。以上各环节时间,均过期不候,逾期责任自负。
六、纪律监督
招聘教师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所有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如有违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未尽事宜由县教师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58—4581223(公告期间)
0358—4421456(报名期间)
附件下载>>>
临县招聘教师领导组办公室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