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师范学院附属中学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晋人字[2008]118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人字[2009]63号)、《关于下达2014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录招聘计划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15号)以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4年人员招录招聘计划的通知》(晋教人函[2014]31号)等文件精神,本着按需设岗、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任的原则,制定我院附属中学2014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一、公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学校宏观管理与各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机构
1、学院成立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
组 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纪委书记、分管院领导
成员:纪检办、人事处、附中校长。
2、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办公室主任:人事处长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院本次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附属中学教师6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四十周岁以下,年龄的计算办法以2014年6月30日为准;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履行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专业技能条件;
6、报考人员须为国家统招、能够纳入普通高校毕业生分配者;
7、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五、报考程
1、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考试内容等信息: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x.hrss.gov.cn;
山西省教育厅网站www.sxedu.gov.cn;
太原师范学院网站www.tynu.edu.cn;
太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www.tynu.edu.cn/rsc/。
2、现场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只能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应聘人员要签订《太原师范学院附属中学2014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报名比例的紧缺专业岗位,报经省教育厅、人社厅批准后进行笔试。一般岗位比例不足3:1的减少招聘岗位。
报名时请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中学教师资格证及其他有效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影印件(A4纸),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照4张。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报名时间: 6月16日—6月2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30
报名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高校新区大学街319号太原师范学院人事处(行政办公楼244房间)
联 系 人:苗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351-2167862
3、资格审查
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前来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并留存报名人员相关证件的影印件备查。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组织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发给笔试准考证。
联 系 人:苗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351-2167862
六、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师德师风、专业水平、教学科研能力及其他工作技能。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1、笔试
公开招聘笔试环节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具体时间以教育厅通知为准。
2、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达合格分数线者不予录用。
(1)进入面试环节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如比例不达1:3,可报经省教育厅、人社厅批准后进行面试。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教学及科研能力等。应聘教师岗位人员须进行试讲,试讲时间20分钟,试讲内容在面试前一天通知。面试过程不超过30分钟。
(3)面试时,考生须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参与的课题原件。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
1、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体检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八、确定拟录用人员
学院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根据笔试、面试及体检结果,结合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等情况,提出拟录取人选,报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进行公示。
九、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省教育厅网站和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若发现有违法违纪、材料不全或提供虚假证件等情况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享受相关待遇。
十、监督与纪律
1、应聘人员应实事求是,确保提供的材料和信息真实可靠,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2、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及其办公室要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对违反相关规定,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
3、招聘工作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有关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涉及本人有回避关系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4、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透明,严格公示制度,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附件: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