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教育系统赴高等院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区各中小学补充教师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陕西师范大学设立考点面向高等院校公开招聘教师30名。陕西师范大学设考点招聘未完成的计划将并入本市公开招聘,本市公开招聘工作将于2018年上半年进行,届时将发布相关公告和具体计划。现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河东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
(二)招聘数量:招聘教师30名(见天津市河东区教育系统赴高等院校公开招聘计划)。
三、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届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可于办理录用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
6、持有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7、年龄18周岁以上(1999月12月14日及以前出生),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1年12月14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4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4日及以后出生);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考试以陕西师范大学为考点组织进行,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见《天津市河东区教育系统赴高等院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公告自2017年12月12日开始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相关大学校园网等媒体发布。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与缴费的时间、方式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4日(星期四)9:00至2017年12月18日(星期一)18:00
缴费时间:2017年12月14日(星期四)9:00至2017年12月19日(星期二)16:00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低于1:3的,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河东区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费用为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