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外国语大学2017年第六批公开招聘方案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外国语大学是一所以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为优势学科,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高等学校,是全国最早独立设置的八所高等外语院校之一。学校现有马场道和滨海两个校区,全日制在校生1.2万余人,教职工千余人。学校秉承“中外求索、德业竞进”的校训和“以人为本,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建设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力、在国际有知名度的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外国语大学。详情请登录学校网站查询,网址:www.tjfsu.edu.cn。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外国语大学门户网站(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外国语大学2017年第六批公开招聘计划(硕士及以下专技教学科研岗位)》(附表1)。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天津外国语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
6.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非定向、非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及其他校外人员,以上人员须为2017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大学本科生(具备学士学位)以及硕、博士研究生;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符合办理调入手续的相关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方案发布七个工作日后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具体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请随时关注“天津外国语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通知,网址:http://211.68.208.54:8080/zhaopin/。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所需材料。学校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在单位网站(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三)笔试
应聘人员须参加笔试,笔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与应聘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等,笔试的时间和地点以报考岗位所在学院通知为准。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并在单位网站(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四)面试
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现场授课、考官提问等面试方法进行考核,面试考官一般由招聘部门有关人员、专家学者等组成。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将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单位网站(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学校指定,费用自理。未按规定进行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公示与聘用
单位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届国内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后,持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报到证来校报到上岗;应届国外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后,持留学回国人员主管部门开具的报到证来校报到上岗;工作调动人员到原单位办理相关调出手续后来校报到上岗;以上人员来校报到后将签订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拟聘人员需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岗位。应届毕业生需专职从事学生辅导员工作1年。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成绩依次递补。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可由单位在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再次发布报名时间及安排。
对于引进的具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项目称号的高层次人才,经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可以适当放宽年龄等方面要求,请直接与人事处联系投递简历。
咨询电话:022-23284236
监督电话:022-23280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