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无为县2011年公开招聘200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招聘中小学教师200名,幼儿教师50名,共计250名,具体计划和学科如下(岗位在考试前公布):
招
聘
层
次 |
分学科计划 | |||||||||||||||||||
合计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音乐、舞
蹈 |
体育 |
美术 |
信息
技术 |
心理学 |
通用技术 |
市场营销 |
财务会计 |
电子商务 |
学前幼儿教育 | |
本科类
(含硕士) |
180 |
34 |
34 |
30 |
10 |
5 |
6 |
10 |
12 |
10 |
4 |
5 |
5 |
5 |
3 |
3 |
1 |
2 |
1 |
|
专科类 |
20 |
3 |
3 |
3 |
1 |
1 |
1 |
1 |
1 |
1 |
2 |
1 |
1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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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学前
教育类 |
5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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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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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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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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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50 |
合计 |
250 |
37 |
37 |
33 |
11 |
6 |
7 |
11 |
13 |
11 |
6 |
6 |
6 |
6 |
3 |
3 |
1 |
2 |
1 |
50 |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科教师资格证:报考本科类需具有中学教师资格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专科类需具有小学教师资格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学前教育类需具有幼儿教师资格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和幼儿师范毕业生。
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参加考试:①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③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④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1、国民教育序列学历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幼儿师范毕业生;
2、硕士学位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2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后以此类推);本科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下毕业生年龄要求在25周岁以下;
3、心理学、通用技术、市场营销、财务会计、电子商务、舞蹈学科教师资格证不作要求。
四、招聘推荐去向:
报考本科类的录用人员推荐到完职中、初中或小学任教;报考专科类的录用人员推荐到农村小学任教;报考学前教育类的录用人员推荐到幼儿园任教。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考察、公示、自主择岗、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
①报名时间:2011年8月3日---9日(不含节假日)。
②报名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
③交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报名时交纳考试费45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可以免交考试费。
④报名所需材料:毕业证书、居民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省双优生需提交双优证书(原件)。
⑤报名应聘者限报1个层次1个学科。其中计算机、现代教育技术可报信息技术学科;心理学、通用技术、市场营销、财务会计、电子商务、舞蹈学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需与报考学科相一致。
⑥每学科指标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对于报考人数少于以上比例的学科,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学科的指标。被取消招聘学科的原报考人员,可在学科调整信息发布后2日内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2、资格审查。
县人社局、教育局共同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县监督局全程监督,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已报名但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论是考前、考中、考后一经审查发现或举报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3、考试:
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8月15日上午9:00—11:00
报名人员于8月14日至县行政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总分100分,内容为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占总分70%)和教学实践知识(占总分30%),教学实践知识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和教案片断撰写。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等13个学科的专业知识为高中基础知识;心理学、通用技术、市场营销、财务会计、电子商务、舞蹈等学科专业知识为高校专业理论知识;学前(幼儿)教育学科专业知识为幼儿教育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于8月18日在无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无为县教育网公布。
考生如需查分,必须于8月19日----20日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至县教育局人事股提出查分书面申请,根据《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的规定,由县人社局、教育局统一组织查分,县监督局负责监督。
4、考察:依据考试成绩(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学历层次、毕业时间在先、省“双优生”、年龄大的依次优先排列名次),分学科分层次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县监督局负责监督,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因考察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应在同层次同学科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5、公示: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无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如因公示影响聘用的,应在同层次同学科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6、自主择岗: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以高分优先的原则,依次自主择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为择校。拟聘人员未按时参加也未委托他人择岗或不愿择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7、聘用:
自主择岗后,组织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被确定聘用的毕业生由教育局统一介绍到任教学校报到,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与所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秋季开学一周内不去聘用学校报到上岗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空岗位不再递补。
六、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循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未尽事宜及相关条款的解释权在无为县人社局、教育局。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6310117县教育局6322645
无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为县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