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部分省市示范高中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皖教师[2011]9号)等文件规定, 拟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共计77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宪法和法律;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参加考试:①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③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④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序列应、历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2、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学科一致,并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毕业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学科相同或相近,并已取得招聘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 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按照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2年5月23-27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地点:无为县行政服务中心(无城镇金塔路房产大厦二楼)
3、报名所需材料:学历、学位证书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居民有效身份证、高中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我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参加报名还须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
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2012届毕业生,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201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报名。
4、应聘者每人限报1个职位,且使用同一有效身份证参加报名和考试。报名确认截止后,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批准,相应取消或减少招聘岗位数量。对于取消招考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时间改报其他岗位。
5、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收取笔试考试费45元/人,面试入围人员另收取面试费80元/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考试费用,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同时携带下列证明材料: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政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2、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二)资格审查:
县教育局、人社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已报名但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论是考前、考中、考后一经审查发现或举报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12年6月10日上午9:00-11:30
报考人员于6月8-9日,凭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满分均为100分。
《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掌握情况。
《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按7:3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在无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无为县教育网站公布。考生如需查分,必须于指定时间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至县教育局人事股提出查分书面申请,根据《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的规定,统一组织查分。
笔试结束后,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的相应比例(岗位数2人以下的(含2人)按1:3的比例;岗位数2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课堂教学(无生上课)的方式,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权重合成。
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录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同面试题目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最终由县教育局确定拟聘用人选。
体检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无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县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或备案手续。拟聘人员由县教育局统一介绍到任教学校报到,并与所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录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循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 0553-6610117
县教育局: 0553-6322645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 0553-6611743
中共无为县委组织部
无为县人社局
无为县教育局
无为县监察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