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编委批准,2012年,无城城区中小学和襄安中学拟在全县范围内选调部分在职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选调教师计64名,其中:高中28名、初中15名、小学21名。具体岗位条件等详见附表。
二、选调范围、对象和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
3、本县农村中小学(不含襄安中学和无城城区中心学校所辖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教育工作时间在5年以上(音乐学科参加工作时间在2年以上,含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音乐学科特岗教师)。
报考城区普通高中须在高中任教,具有全日制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和高中教师资格,报考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具有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
报考城区初中须在初中任教,具有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和初中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具有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初中以上教师资格;
报考无为职中须在二坝职中、仓头职中、襄安职中高中任教,具有本科毕业以上学历、高中教师资格和双师型教师资格;
报考襄安中学须在高、初中任教,具有全日制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和初中以上教师资格,专业一致或具有报考学科初中以上教师资格;
报考城区小学须在乡镇的初中或小学任教,具有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和小学以上教师资格,专业不限;
报考音乐学科需专科毕业以上学历且专业一致,不限任教学段;报考体育、美术学科需专业一致。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①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②近5年内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③擅自离岗达一个月以上的;④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制定选调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复审、公示和审批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6日—10日;
2、报名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无城镇金塔路房产大厦二楼);
3、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双师型教师资格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所在学校同意报考介绍信(以学校为单位出具总介绍信,注明同意报考人员名单、学段、学科)和无擅自离岗1个月以上行为的证明。
4、报考者持上述材料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并如实填写《无为县2012年选调教师资格审查表》。
5、报名名额限制:
农村完中每校限报10人以内(报考初中人员不得超过2人);
农村中心学校每学区初中限报8人以内,小学限报8人以内;
仓头职中、二坝职中、襄安职中高中教师只限定报考无为职中,名额不限;
报考音乐、体育学科不占名额。
6、报考者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确认截止后,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批准,相应取消或减少岗位数量。对于取消招考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时间改报其他岗位。
(二)笔试
报考普通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掌握情况,占30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以高中阶段专业知识为主),占70分。报考无为职中教师岗位的不参加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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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2012年8月18日上午9:00-11:00。
报名人员于8月16-17日至县行政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按各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1名出现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
(三)面试
1、报考无为职中教师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基本素养、仪表举止和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教学岗位必备的素质等,面试答题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
无为教师选调报名时间 无为教师选调考试科目 无为教师选调职位表 无为教师选调条件
2、报考普通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面试采取课堂教学(无生上课)的方式,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基本素养、逻辑思维、教育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以及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6:4的比例权重合成(其中无为职中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音乐学科加试才艺展示,面试时间为20分钟,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才艺展示4:3:3权重合成),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面试费用每人80元。
(四)资格复审
县人社局、教育局共同对选调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县监察局予以监督。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对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出具虚假证明的有关学校和人员将予以责任追究。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岗位数和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按照高分优先的原则确定拟调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如仍相同,按学历层次高、年龄小的依次排序,确定拟调人员,在无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教育局网站公示7天,期满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调人员与选调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县人社局、教育局统一办理选调教师的调动手续。
选调教师在秋季开学后一周内不去选调学校报到上岗者,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不再递补。选调学校若没有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被聘教师一律实行高职低聘。
四、其他事宜
有关教师选调工作的所有事宜均提前2日以上在无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无为县教育局网站发布,不再通过其他渠道通知。
本公告由无为县人社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无为县人社局6310117,无为县教育局6322645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 6611743
无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为县教育局
无为县监察局
二0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