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电〔2012〕45号文件精神,现将容县2012年招聘“特岗计划”教师审核面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报名应聘容县2012年“特岗计划”教师且通过区教育厅网上资格审核后公示无异议的应往届大学毕业生。
二、招聘方式、程序:
㈠、招聘方式:召开特岗教师专场招聘会。招聘会采取政审考核、面试两方面进行。政审考核、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政审考核分为40分,面试分为60分。
㈡、招聘程序:审核个人有关档案材料和面试。
三、政审考核面试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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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应聘人员须知:
应聘人员必须向容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供下面材料:1.身份证,2.特岗教师报名表,3.大学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书,4.《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必须含有各学期各学科成绩表),5.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的荣誉证书(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党团员),6.是党团员的需提供所在院校(或当地县级党组织)党团组织证明;上交上述材料验证时同时提供相应的复印件。另外应聘人员请带来《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没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取消政审考核和面试资格),以便与任职学校签约,以上材料请用档案袋装好,在2012年8月2日上午8:30到专场招聘会交审核小组, 由审核小组对应聘人员在高校期间的学习表现、所获荣誉、政治面貌、综合素质作出综合评价。逾期取消政审考核、面试资格。
五、政审考核、面试全过程由县监察局人员全程监督。
六、此通知在特岗教师招聘网上公布,我县不再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775-5329507。
容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