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山西省、晋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经阳城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为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1名(其中:全额事业110名,差额事业7名,自收自支事业4名),具体招聘单位、名额、岗位及报名条件详见《阳城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后)。
三、报名条件及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0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10月19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1年10月19日及以后出生);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用于招聘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7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7年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在乡镇机关服务期未满5年的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考,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阳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所属在编人员及公立医院备案制人员不得报考2017年公开招聘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所有岗位。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7年10月19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查询
招聘信息在阳城县政府网站查询(http://www.yczf.gov.cn/)。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请登录阳城县政府网站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名人员可在2017年10月19日9:00至2017年10月23日17:00期间登录阳城县政府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阳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专业要按报考者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填写)。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名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10月23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10月23日17:00至10月25日17:00期间,报名人员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出现空缺或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此招聘岗位名额纳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岗位同专业的名额,合并岗位数,不再延长报名时间。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岗位将于10月22日在阳城县政府网站公告。报名结束后仍不达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如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可以改报,改报时间另行通知(请务必保持报名时所填的通信电话畅通)。若不符合,报名费如数退还。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7年10月27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10月27日到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5.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安排,请密切关注阳城县政府网站通知。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